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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12月31日)

  7、社会事业发展更加繁荣。实施教育项目41项,建成投用闽侯四中实验楼体艺馆、竹岐中学扩建等项目15个,新增学位5580个,成立教育集团37个,实现中小幼教育集团全覆盖。高新区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入选国家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试验区。医疗卫生体系加快完善,县总医院组建成立,县人民医院新设重症医学科,高新区综合医院、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建等4个项目加快建设,完成投资4.58亿元。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工作持续加强,建成长者食堂30个。第二届侯官论坛精彩呈现,闽剧《侯官女人》获省戏剧剧本征文一等奖并排名榜首,牛头山海洋遗址公园建成开放,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和预防性保护项目获国家文物局立项,县图书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馆”,第十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成功举办。新增市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人、市级非遗名录传承示范基地4个。推出“月游闽侯”“畅游闽侯”线路34条,开展“闽侯人游闽侯”体验游活动,出台《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支持闽侯县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发布《闽侯县温泉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白沙镇入选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侯官村入选福建省“金牌旅游村”。“与世界 共鱼悦”金鱼文化节、“榕创汇”无人机挑战赛等活动成效良好。

  8、群众民生福祉更加殷实。财政民生支出105.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8%。落实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126个。职业技能培训7600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4500人。建成安商房(安置房)项目18个,回迁153.64万平方米。完成“保交楼”项目4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持续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首邑木兰”家庭教育、“红雨伞”妇女儿童维权、“四季帮扶”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品牌持续打响,救助帮扶、临时救助等工作扎实开展,关心下一代、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地方志以及科普、档案、老龄、慈善、青少年、红十字、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9、基层社会治理更加高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四门四访”活动深入开展,攻坚化解信访积案121件。平安闽侯建设系统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平安建设责任制考评连续七年取得全市优秀等次,简案快办中心入选全国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实地参观点。“小团队、细网格”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作用有效发挥,入选全市“e体+”治理平台应用试点县,平安三率稳步提升。“八五”普法深入推进。食安创城工作通过省级初评。行政复议与应诉、诚信建设、民族宗教、统计调查、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防汛防台、防震减灾、气象、保密等工作持续加强。

  10、政府自身建设更加有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三争三领”行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提振。充分运用省巡整改成果,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强化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32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效能问责51人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2次,推动政协协商成果转化落实6个,依法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答复市县人大代表建议129件、政协委员提案10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一起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向上级驻地机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地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向关心支持闽侯发展的海内外乡亲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瓶颈,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还需加快,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还不够多,引进落地重大项目偏少,土地等要素存在制约,一些企业生产经营还有困难。二是城乡宜居品质对比福州主城区还有一定差距,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三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做好开源节流工作还要多下功夫、多想办法。四是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挑战,竭尽全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建国75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根据县委部署,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八闽首邑意识,发挥近郊区位优势,紧密融入福州主城,加快建设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推动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高质量发展,在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中再放异彩。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3%;全面落实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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