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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

  第六章 持续提高生态安全水平

  6.1规划目标

  针对主要环境问题,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综合治理体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达到省考核要求,持续改善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等水质,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维持100%,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维持100%,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保持稳定。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不低于93%,PM2.5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各项环境指标稳定达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2规划措施

  6.2.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积极应对重污染变化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推进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增强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当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响应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到2025年,全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

  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东流工业园区等园区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研究建立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机制。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精细化管控。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强化柴油货车在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4)推进大气面源污染防治

  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加强各 类工地、物料堆场、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和县城建成区机扫覆盖率。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划分餐饮集中布局区,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力争2025年城市建成区建立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5)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严格遵守大气污染物国家及行业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已达标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落实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控,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开展LDAR检测。深入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淘汰和深度治理。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深入推进散煤治理专项行动、煤改气工程等。开展禁燃区修订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6)推进大气综合治理信息化

  根据复合型大气污染治理需求,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加强O3和PM2.5协同控制监测,推进大气环境走航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站、灰霾监测站(含VOCs组分监测),推动大气环境监测从质量浓度监测向机理成因监测深化。加强重点区域网格化遥感监测、提高重点污染源及“散乱污”企业监管水平;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配齐相关车辆和监测设备;推进“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利用自动控制、自动分析技术,实现区域各主要监测站环境要素的自动采集、实时显示和分析,及时准确观测到环境敏感点的要素变化情况,对污染情况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预警,赢得预警时间,并最终确定污染企业情况,为环保执法提供有效依据。形成“全区联网、在线监测、污染告警、工单派发、线下巡查、有效溯源”的大气在线监管体系,大气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效关怀和保障民生。

  6.2.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强化水资源管理

  强化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根据市水利局下达的用水总量控指标按行业分解到各乡镇。严格按照《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要求,将符合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定额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取水、暂缓延续取水许可证、直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止。加强县内用水户日常管理,尤其是自备水源的管理工作,按时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及时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及时做到对辖区内的自备水源取水许可证进行换证,取水证持证率100%,并全部安装了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安装率100%,实现一户一档(含电子档)。按时准确报送取水许可审批、办理延续等环节,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征缴水资源费情况良好。

  (2)推进水生态修复

  做好地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县域范围内的升金湖、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等重点水体,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良好水体、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区空间保护。实施一批入河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持续开展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活动,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措施,加大河道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到2025年,河湖生态用水基本得到保障,主要水域的生态功能基本恢复,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打造美丽长江(东至)经济带。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实行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东至县重点水域禁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到2025年,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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