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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

  设立专项资金。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充分整合新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发展专项资金,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倾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积极申请纵向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积极申报、建设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省级示范基地,争取安徽生态省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来源、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核,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核与检查以及资金使用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工作。

  12.4探索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人才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津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违法违规行为。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开展“生态夏令营”、“绿色学校”等公益活动。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向农民传播环保知识,传递绿色致富信息,动员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技术创新。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及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在东至县建立研究基地,形成良好的产学研联合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为“绿色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家园”等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完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立高新技术转化和转让的服务基地,促进高新技术得以合理转化及运用。主动对接发达县市,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理念,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12.5引领公众参与,建立参与体系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理念和环境意识。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重视生态知识、生态经济技能教育和培训,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生态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发展生态经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形成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开展群众性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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