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领域
围绕茶、菊、养殖、果蔬等产业,加强乡村产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创建一批有规模、有品质、有活力的精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发展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加快农产品加工流通、直供直销。同时,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开发由单一农产品向农旅休闲观光、农事活动体验、健康养生度假等多元化农旅服务产品供给延伸;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创办合作联社,实现“公司化”经营,发展农村新业态,力争到“十四五”末,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250个左右。
第三节 做大做强产业龙头企业
围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农业物流、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环节,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种养殖、加工及与物流相配套的全产业链项目,打造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到 “十四五”末,全市产值超5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3家、超亿元龙头企业10家,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
第四节 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
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理服务发展,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向小农户提升低成本、便利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围绕农业“耕、种、收、管、储”等环节,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着力培育服务能力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示范服务组织,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模式和示范典型。加快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支持供销社、村集体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良种示范、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资配送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进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探索通过服务平台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营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30个。
第五节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
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一把手”工程,充分利用好“园区、展会、商会”等平台,持续通过小分队招商、云上招引等方式,围绕绿色食品产业全产链建设,着力引进一批补链强链项目,引入一批有资本、有情怀、有含量的绿色食品产业和旅游业方面的企业、人才,推进乡村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下乡投资,支持和鼓励发展有一定运营能力企业为主体、农民参股的“公司+农户”模式。
第八章 建设徽风皖韵美丽乡村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打造不同场景“新安山居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一节 加强城镇建设和村庄规划管理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突出乡镇服务农民区域中心地位,提升乡镇政府驻地承载力,打造新时代幸福新农村的示范区;扎实推进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合理优化村庄布局和结构,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探索适合不同类型的控制性和引导性规定,构建具有徽州特色的差异化乡村发展格局。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约束力,严格依法实施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后续管理。
第二节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高质高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抓好农村“三大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时间服从质量,到“十四五”末,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不断提高,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持续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千村整治”,积极开展“百塘千渠”清理、农村建筑垃圾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擂台赛”。因地制宜推进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等自然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空间、提升村容村貌,改变农村卫生环境,积极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人以上自然村系统整治,并向200人以下自然村覆盖延伸,着力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第三节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全面强化美丽乡村品质。以行政村、乡镇为单元,以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为重点,结合村庄分类、区域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抓好品质村庄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美丽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体系、文化乡村品牌打造等,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休宁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多姿”田园景观带,打造一批“多彩”田园风情带,建成一批“多业”田园产业带。持续深化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大力实施“五微”行动,着力做好微改造提升、微景区培育、微创意运营、微循环发展、微奉献治理,坚持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力争到“十四五”末,完成3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达标建设和10个左右A级景区村庄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2条,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片1个。
(二)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行、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农村厕所保洁、村容村貌美化、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加快完善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能够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细化责任分解,坚持县级责任主体、乡(镇)村实施主体,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全面推广“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整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络和农村生活垃圾兑换渠道,打造“垃圾兑换超市”升级版、拓展版。深化贯彻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总结提炼一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第四节 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坚持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统筹规划城乡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物流、垃圾污水等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城郊村、中心镇延伸。加大农村物流站场建设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做好相互之间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20户以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扩大农村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健全水价机制,突出水费收缴,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应急供水。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农村配电网,加强网架结构,提高配变容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行乡村清洁能源。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林剩余物、禽畜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处理产生的生物质能源,转变农村能源使用模式。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
(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化”建设。结合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健康乡村、农村养老、农村生活综合服务等计划,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殡葬服务等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就学环境,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加快县、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县乡政策服务向行政村延伸,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尽量让群众办事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