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盘活乡村资源,推进乡村建设“景区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和农村闲置资源(资产)盘活,着力推进“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劳动变运动”“产品变商品”,支持有条件的村有序发展特色休闲旅游,积极探索制定景区村庄创建标准,有序推进A 级景区村庄创建。积极利用“茶文化旅游节”“油菜花节”“菊花节”“苞芦松节”等农事节庆活动,开发包装一批茶乡游、菊乡游、油菜花海游、竹林氧吧游等生态旅游业态,完善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三)实行产业联动,推动农旅发展“品牌化”。坚持“农旅互动”,加大“龙湾茶干”“松萝茶”“新安源银毫”“蓝田毛豆腐”“徽山有机茶油”“五城米酒”“泉水鱼”等系列旅游伴手礼开发力度。充分挖掘茶文化、茶干文化,利用中国徽州豆腐文化园、松萝茶博览园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文化博物馆,集中展现松萝茶、五城茶干等特色旅游农特产品的历史起源、精湛技艺,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内涵和文化气息。支持农民发展休闲农庄和农(林、牧、渔)家乐,组建完善休闲农业合作社,发展以休闲农业为核心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集区。开展好休闲农业园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到“十四五”末,打造 5个市级农旅特色产业乡镇,创建 10个左右具有黄山特色的A级景区村庄,力争实现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45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36亿元以上。
第四节 培育特色农业品牌
(一)实施区域品牌培育工程。强化五城茶干、休宁泉水鱼、蓝田花猪等区域品牌保护,建立“一个区域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的品牌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协会、产业领军企业、链主企业作用,着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特色化发展、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逐步完善相应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和加工四大类食用农产品团体标准,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品牌培育与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相结合,争取在菊花、特色蔬菜、优质畜禽、泉水鱼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上取得突破。引导乡镇、村开展“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示范带(区)建设,培育传统区域公用品牌。
(二)实施知名品牌创建工程。引导省(市)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注入品牌,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商贸、批发零售等方面,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进出口贸易,注册境外商标。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联合、合作,共享共建企业品牌,实现品牌的价值延伸。充分利用各类展会和宣传媒体,深度挖掘“五城茶干”“蓝田毛豆腐”“榆村粉丝”“流口苞芦松”“白际红薯干”等品牌文化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加大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大特色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省政府举办的“三大农展”,继续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举办名优农产品展示交易活动。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引导品牌主体申请注册商标,争创知名品牌。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系列认定登记农产品达到100个以上。
第五节 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两山”理论,深入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强化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加快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库规划建设。坚持渔业资源养护,科学划定江河湖库禁养、限养、养殖区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实现全面禁捕。建设节水型企业、乡村,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等技术。到“十四五”末,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7。
(二)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按照“对标欧盟、比肩欧盟”的工作要求,持续实施化肥农药严格管控五年行动,完善农药集中配送、农资“智慧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网格化质量管控、农残监测“五大体系”,提升农药集中配送水平,配送农药销售额占全县农药销售总额的85%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占比95%以上。全面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探索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能力,控制病虫危害损失在5%以内。建立完善有机肥替代长效机制,创建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集成推广有机肥实用技术模式。建立化肥施用定额制,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推进秸秆粪污“两利用”。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还田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以用促进、利用优先,促进畜禽粪肥 低成本还田利用,积极稳妥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新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9%。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不断提升秸秆“五化”利用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5%。
(三)深入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果,重点聚焦“船网处置、渔民安置、执法监管”三大核心任务,围绕“证注销、船收回、网销毁、人安置、有保障、无盗捕”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坚决打赢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第六节 深化农业开放合作
(一)全面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面向长三角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密集区,紧盯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领军企业、顶尖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引智、引企力度,开展全方位招商引资。全面深化与长三角周边县市的交流合作,合力打造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鼓励引进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来我县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到“十四五”末,全县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达7个。
(二)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市场、两种资源,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对外合作项目资金、科研开发、生产加工、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支持。以省、市龙头企业为重点,打造一批高质量农业对外贸易示范基地。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农产品和食品深加工、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休闲观光特色农业等领域。推进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农产品出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加强农业对外合作队伍建设,鼓励与支持企业积极参与 “南南合作”英语培训班、中德农业青年人才建设等项目。
第七章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不同优势,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产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开展家庭农场培育高质量发展整县试点创建,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积极总结并宣传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支持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引导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家庭农场统计和监测,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到“十四五”末,家庭农场达到5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