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福建省)华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漳州市华安县“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推进富美新华安建设 2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2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5

  第三节 建设生态优美的新华安 6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0

  第三章 实施源头管控,推动绿色循环发展 12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12

  第二节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13

  第三节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 14

  第四节 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16

  第五节 开展绿色低碳行动 17

  第四章 坚持精准治污,建设高颜值美丽城乡 19

  第一节 建设和谐美丽城市 19

  第二节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20

  第三节 提升乡村环境质量 23

  第四节 保障重要生态空间 26

  第五节 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27

  第五章 深入水陆统筹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 30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 30

  第二节 落实水环境治理 31

  第三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33

  第四节 实施水生态修复 35

  第六章 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循环美丽园区 37

  第一节 优化调整园区产业布局 37

  第二节 深入推进园区污染治理 38

  第七章 抓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41

  第一节 系统维护土壤安全 41

  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源整治 42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44

  第八章 坚持生态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45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46

  第二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 47

  第九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48

  第一节 健全党委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48

  第二节 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49

  第三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50

  第十章 保障体系 51

  第一节 组织领导 51

  第二节 分工协作 51

  第三节 资金投入 51

  第四节 项目推动 51

  华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表 53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的五年,是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新华安建设的关键期。

  为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以国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创新科技催生新发展动能,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高水平区域协作打造新发展优势,共治共建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生态优美新华安建设新篇章,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华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相关部门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推进富美新华安建设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华安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抓手,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和综合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生态优美新华安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加快生态与城建、产业、旅游、民生、防灾减灾、历史文化等相融合,“生态+”发展模式赢得广泛认可。积极探索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生态文明建设由“绿青”向“富美”转化。获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森林公园、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2016年12月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验收,先后入选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在重要生态空间立法管控、建立环境与资源价值等同的补偿机制,形成一批有借鉴复制意义的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立足生态优势,保持绿色发展定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华安的“绿水青山”,突破山区的桎梏,积极采取“飞地办工业”的措施,并严格落实产业环境准入清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三区三线”,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专题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空间、水域岸线的保护与修复,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划,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构建“农业+”三次产业融合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高优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实施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突出特色亮点,扎实做好坪水、高石等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打造“一村一景”。世遗文化游、一江两岸游、现代农业游、特色乡村游“四驾马车”齐头并进,被确定为全省全域旅游试点县,全域旅游让华安魅力四射。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减污降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各类专项督察提出和发现的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少均完成市下达任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在全市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治河新模式,九龙江流域(漳州段)I-III类水质达标率100%。划定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率先成立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办,实施矿山生态环境大整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以小流域、坡耕地为重点的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绿色宜居环境大幅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颜值爆表,实施造林绿化11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市前列。充分利用城市开发建设边角地带,大力发展口袋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远超全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水平。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道安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效明显,旧城改造有序推进,城南新区全面拓展,绕城公路二期、真武山山地公园、一江两岸立面改造等一批城市配套服务项目建成投用。五年累计实施宜居环境建设、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477个、完成投资107.54亿元;推进市政提升“五千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持续推进,统筹做好污水、垃圾、村容村貌、公厕、农(裸)房整治等一系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全市样板。

  环境治理体系逐步构建。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开展河湖长、林长等制度,规范实施《华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月一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华安县危险废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切实提升环境污染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深化改革奋力攻坚突破。“放管服”改革、智慧华安建设扎实推进,“告知+承诺+即办”的登记服务企业模式被纳入全省创新工作亮点。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县管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标准化工业园区建设。入选全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单位。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华安县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攻坚期、窗口期,还存在空气环境质量需要保持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持续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需要持续努力、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加之疫情影响深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环境污染改善提升难度加大。华安县空气质量已是高位运行,持续改善压力与难度大大提升。随着全县经济高速发展,新增污染物排放对总量指标的需求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环境承载压力上升。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复杂程度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亟待提升。

  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依然存在。华安县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区,生态较为敏感,不恰当的生产、生活容易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和水电开发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城镇规划、发展交通纽带、工厂用地增加等促进城乡发展的客观因素造成了一些地方林地减少。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够配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有不足,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管网配套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绿色发展仍需加强。近年来,华安县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产业结构已经有所优化,能源消费增速有所放缓。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刚性需求仍处于增加态势,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体制运行不够顺畅,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存在监管缺位、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问题。加之生态功能较重要和脆弱敏感的地区往往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导致环保等相关部门组织实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困难。

  第三节 建设生态优美的新华安

  今后五年,是我们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省委省政府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厦漳经济合作区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等政策驱动,我县诸多便民惠企政策走在省市前列,生态优势提升了吸引投资兴业的独特魅力。全县应紧盯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主动对接落实,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加快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体系。

  “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主要体现在:

  (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是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力量源泉。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雄厚。“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经济社会加速绿色转型。我省正迈入全方位推动高质发展超越的快车道,中央和省市支持我县发展力度加大,先后被赋予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诸多先行先试和扶持政策。

  (四)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共识。公众对保护和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牢固树立。绿色消费、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围绕富美新华安总目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新使命新责任,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助力2035年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和富美新漳州建设目标,积极融入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推进美丽城乡、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为生态优美的新华安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推进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污染攻坚战成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华安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城区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积极推进资源、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区生态内涵与品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协同管控,减污和增容并重,进行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类治理。

  ——全民行动、社会共治。强化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创新引领、打造精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共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智慧决策、精准治污,促进制度、管理、产业创新,打造“北溪明珠、生态名城”。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污染协同控制、生态协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持续推进碳中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加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乡发展更加融合,高素质高颜值新吾乡建设进展顺利。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十四五”时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持续深化拓展,县域国土空间更加健全,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问题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环保重点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7项,涵盖绿色发展、美丽城乡、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和风险管控等领域。

  表2-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2025年) 类型

  绿色发展 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3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万吨)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美丽城乡 4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5 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基本消除 约束性

  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预期性

  7 森林覆盖率(%) 72.45 约束性

  8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不降低 约束性

  9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μg/m3)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美丽河湖 11 美丽河湖数量(个)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2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

  Ⅲ类)比例(%)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3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约束性

  14 小流域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15 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美丽园区 16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亿元/平方公里) 逐步提高 预期性

  17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立方米/万元) 逐步降低 预期性

  风险管控 1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有效保障 约束性

  20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1.0 预期性

  注:1、“/”表示无相关数据。

  第三章 实施源头管控,推动绿色循环发展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碳达峰工作。围绕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原则,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扎实推进低碳社区、低碳园区创建。开展多种形式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在产业结构变革、能源结构变革、精准高效减排和经济政策引导等四大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新增用能需求通过非化石能源和从存量用能需求中压减空间的方式来满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强化“前端”污染物减排战略,发挥结构减排的协同成效。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扎实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

  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创新方案。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三权分置”的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GEP核算,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交易。稳步推进“生态银行”探索实践,加快推进华安创建福建省第三批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县,为全市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出先行先试。

  第二节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实施“三线一清单”生态管控,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切实推动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区域内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为行业结构优化提供刚性约束。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加快“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地落实,优化“一江两岸”的城市布局,推进“小县大城关”,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对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加快老区苏区发展步伐。坚持绿色、红色、特色导向,支持产业项目落户老区苏区,支持发展生态农业、电子商务、文旅康养等产业。加快补齐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质量,加大技术、人才协作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用好用足中央、省市对老区苏区的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老区村、老区乡镇农业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业发展。

  第三节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三线一单”在产业空间布局、产业调整以及新增产业准入方面的应用落实。坚决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始终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着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理顺新型工业化与传统工业的关系。发展新产业,力争实现从“土地财政”到“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蝶变”。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持续壮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推动工业发展优化升级。坚持以工业经济拉动县域经济提质,持续全力打造华安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生物与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家具家居产业两个百亿产业集群,打造铝车轮、针织机械、冻干食品“三大专业生产园区”,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标准化园区建设,完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争创省级示范园区,推进开发区形成产城融合格局。

  推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绿肥种植。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探索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

  重点培育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华安林业产业园。重点发展砂仁林下经济产业,形成华安县林下经济产业龙头为带动的产业集群。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致力产业振兴。做好“一镇一计划”“一村一方案”。实施特色现代农业扩产提质工程,以大造农业大观园和示范基地为主抓手,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高优水果、竹产品、林下经济、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探索构建“农业+”的新型三次产业融合新业态,有效开发农村县场,促进城乡工业产品和农产品双向流。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性改革示范区。

  依托生态功能区发展生态旅游。根据华安“山、水、林、田、茶、楼、玉、竹、泉、村”的旅游资源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形成“与花木为邻,与山水相亲”的旅游特色。根据“保护第一,发展第二”的原则和华安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科学选择旅游发展模式,特别是环境敏感、生态脆弱地区。突出发展“世界遗产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养生、特色乡村旅游,促进全区旅游发展。以土楼旅游为龙头,发展以贡鸭山为主体的生态旅游,以和春村为主体的农家乐旅游,以新圩百年古渡为主体的丝绸旅游,以官畲的畲族特色村庄为主体的畲族式旅游,以先锋村历史博物馆为主体的红色旅游。力争将华安县打造成全域联动、全民参与、全面创新、城乡互融的全域型旅游目的地和闽西南最具生态品质的休闲康养福地。

  第四节 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总量控制。推进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开展工业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进一步提升工业能效。重点控制石油消费增量,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双轮驱动”,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清洁用能。加快推进城乡用能电气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提高社会电气化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序推动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提供稳定、可靠、安全、高质量的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服务,促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改燃清洁能源。加强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实施天然气下乡工程,加大推广天然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用。

  强化节能监管。配合市级严格节能评估审查,配合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督促用能单位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推动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倡导全社会节能。实行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快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大节能技改推广力度,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树立绿色发展导向,持续释放生态红利。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第五节 开展绿色低碳行动

  全力实施国土空间绿化。借助国家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契机,再掀保护生态新高潮,造出更多的“绿色银行、生态绿肺、天然氧吧”,创造更多的生态产品和生态财富。强力推进环境监管。算清楚现实账与长远账,局部账与全局账,投入账与收益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生态优势延展溢出。积极谋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探索建立林业碳汇,开展碳汇交易试点。

  有效增加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总量。开展森林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林业碳汇提供基础支撑。加快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打造山、水、林、田、湖的生态循环体系,实施植被生态修复、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生态碳汇。加强土壤分类修复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有效发挥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配合市级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到2025年,全县公交力争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节能、低碳宣传工作等,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引导全民参与节能降耗,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氛围。

  第四章 坚持精准治污,建设高颜值美丽城乡

  第一节 建设和谐美丽城市

  深化“生态+”城镇建设。高标准开展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用好国土资源“一张图”。大力实施“一江两岸、一城两区”的县城空间发展布局,优化提升“一核一带多组团”的县城空间结构。加快九龙江北溪沿江两岸城市风貌设计,推动滨江生态公园等城市生态绿核开发,打造高品质的现代商贸与居住区。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区,形成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深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绿色“海绵城市”建设,实行华丰镇大同片区、靖河片区等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增强道路绿化带雨水消纳功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实施全县微循环行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形成安全高效便捷有序的交通秩序。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市绿道精细化管理。推进“福道”建设向网状结构发展,在新建道路及有条件改造的路段,结合公园、街旁绿带、林荫道建设,同步搭建绿道骨架。推进城市绿道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福道”系统,实施华特公园亲水步道改造,推进坝头至龙舟公园人行道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国土绿化美化。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持续推动增绿提质增效,加强重要路段、重点区位、重要窗口森林景观建设。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的公园绿地,促进城区森林分布网格化,拓展城市生态空间。配合推进各县(市)间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促进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城市间生态涵养空间,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加强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退化林分修复,优化林种结构、树种结构、龄级结构、林相结构,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资源质量。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规划建设华安县生态景观绿道10公里。每年规划新建绿道网,逐步实现县级绿道网与市级相连通及全县全覆盖。新建铁路公园(口袋公园)、智慧公园等公园,增加城市绿道。开展平湖二巷、一中公园、大酒店、平湖路至华丰中学等地的行道树种植工程。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及指导,营造垃圾分类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工程,打造垃圾强制分类试点乡镇、试点村(社区),推动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考核内容。

  第二节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落实《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维护两座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和监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加强禁燃区的建设管理,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综合整治,严肃整治废气超标排放问题,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以排污权交易等形式进行等量替代、VOCs倍量替代。

  强化涉VOCs企业治理。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进行VOCs收集和净化处理。建立涉VOCs企业管理清单,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严格限制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推进建筑、汽修、家具和干洗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监管,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VOCs、NOx产排行业污染天气期间差别化管控制度。

  加强重点企业管控。指导辖区内6家重点企业优化生产工况,不定期抽查大气在线监控设备实时情况,并启动造纸、食品、建材等使用锅炉或窑炉等重点大气工业企业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立即协调处理。指导有关企业制定企业减排操作方案“一厂一策”,将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的生产线、生产工艺。

  开展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推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减排、用能目标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和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轻质柴油燃用设施改用电能。

  强化机动车尾气路面管控。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在全县主要路段安装机动车遥感系统,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控。完善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体系,优化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有序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压实区政府属地管理、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业主单位主动履责、施工单位防治主体、监理单位监理职责的“五方共治”责任,不断提高参建单位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控制扬尘污染。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按照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严控裸地扬尘。强化主干道(含绿化带、行道树)的清洗和洒水作业。对辖区内存在的裸露地面、土堆使用高密度绿网进行绿化或透水铺装。土地平整时及时洒水降尘并设置围挡。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和已平整待开发场地,要求场地管理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道路硬化或者遮盖。

  进一步削减油烟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标准,督促餐饮行业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加强油烟排放设备维护和检测监管,确保所有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达到标准要求。对露天烧烤的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县坚决打击露天烧烤。

  第三节 提升乡村环境质量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全县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坚持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推进村庄分类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落实“路长制”,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对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有重要作用的县乡道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建设改造,构筑“四通八达的毛细血管网”,融入干线路网大动脉。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争取修复及建成一批小型水库,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示范。推广种养紧密合作模式,重点建立完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户。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引领,强化与省科院、市科研所合作,开展农业种植、畜禽标准化养殖、秸秆打包、有机肥生产等技术指导和培训,深入推动“三减量三利用三提升”工程,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试点建设。开展循环农业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和重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对国土空间内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产品确权、认证、定价、交易,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遵循乡村特色优势、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完成43个应编尽编村庄规划,落实华安县村庄规划“全覆盖”。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结合华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样板村庄试点示范工程,进一步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开展以铁路、高速公路、重要干道沿线为重点的乡村环境“美颜”行动,加强历史文化村、旅游特色村的保护开发,打造特色乡村风情带。

  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建立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供水水质持续提升。加强水源地保护,制定“一源一策”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完善边界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推进供水厂新建或扩容,提升改造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强化管网设施改造管理维护,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落实省级森林村庄生态康养旅游规划,以乡村生态旅游为抓手,坚持保护与适度开发并重原则,在各村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的发展,注重村庄与山水田园的自然融合,配套建设步道、凉亭等景观设施,带动周边旅游产业的发展。强化县域特色风的营造,打造一批稻田、茶园、果园、梯田花卉等美丽田园景观。创建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倡导绿色生活新方式。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让村民吃上“生态饭”,走上小康路。开创华安乡村生态宜居新格局,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严格农用地整理工程标准,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完善田间道系统,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抗旱能力。推广减量化、精准化的施肥用药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十四五”期间,华安县新建高标准农田1.7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1万亩。

  进一步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制定农业面源综合治理规划,实施华安县商品有机肥省级推广示范县项目建设,全面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积极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健康养殖,推行持证规范养殖,推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争取达到100%,坚决杜绝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全面建立垃圾治理常态化基础上,推进农户垃圾分类,实行“门前三包”,继续巩固垃圾长效机制体系,达到垃圾治理县域村庄100%覆盖处理。深入推进农村“一革命四行动”,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污水PPP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农村污水设施运营问题。保证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实施新一轮“厕所革命”,全面落实镇村公厕“一长两员”责任制及公厕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新圩镇、华丰镇、高车乡、丰山镇等地的乡镇、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工程。继续开展农村裸房整治“示范村”活动,完成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加快人防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梯次开展“绿盈乡村”创建,精心打造3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实现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第四节 保障重要生态空间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推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用好自然资源“一张图”,实现对自然资源“批、供、用、补、查”的全程动态监管。完成9个乡镇总体规划和9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推动城乡建设用地集中连片布局;合理布局农业发展空间,适当增加农业设施用地、休闲农业用地,开展废弃空心村土地资源开发。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完善数据汇交及动态更新机制,形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逐步推进信息平台成果的共享应用。逐步形成城镇建设区、农业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基础设施、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支持城镇化地区高效率聚集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把发展重点放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逐步有序转移生态功能区的人口。建设以九龙江为廊道、主要山脉为屏障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实施县城更新行动。推进县城及周边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县城中心区改造提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精心搞好城镇设计,建好县城标志性地段、景观、建筑,提升县城绿化、亮化、美化,扮靓县城中心区。优化城镇功能和合理布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增强城镇防洪排涝能力。

  第五节 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维护生态系统安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三线一清单”生态管控,设立生态红线保护红线正面和负面准入清单。构建以九龙江岸线为主体的水生态安全格局和山地森林生态安全格局。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重点推进华安国家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优化,强化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建设,持续实施九龙江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县、乡、村等分级设立林长,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对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全面提升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能力。保护贡鸭山全国珍稀动植物基因库,加大湿地松、南方红豆杉、银杏、水松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力度。改善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管控,严格管理外来物种引入。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毁坏森林资源、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活动,有力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持续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及修复工作。

  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开展勘界立标和本底资源调查,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大坪、湖底、九龙山等自然保护小区、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优化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和改进自然保护区管理,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加强林业资源监测、管理和灾害防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建立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生态修复地覆土复绿、闲置撂荒地复栽复种、工矿废弃地高效利用、交通关键点增绿添彩等一批项目。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废弃工矿用地生态恢复治理,力争全县生产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协同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程。

  落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各环境要素的经常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地表水监测以及饮用水水源监测等。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自然资源督察、全国卫片执法、省“天地网”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及时制止。

  第五章 深入水陆统筹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

  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从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定划定、立标定界及环境违法问题等三个方面入手,“一源一策”开展水源地污染排查整治。加快华安备用水源地建设,同步实施已建、在建备用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尽快启动城关二水源保护,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建设养殖场;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求。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水资源节约保护贯穿各领域全行业用水监管的全过程,开展节水行动,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加强计划用水、用水定额、节水评价等监督管理。严守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底线,督促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确保水体生态流量及水生态环境功能需求。

  加快重点水库工程建设。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马坑乡贡鸭山小型水库建设,推进浙溪大型水库、罗溪中型水库、铜尖中型水库一批重点水库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华安县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储备项目,增加境内蓄水工程调节能力,保障区域用水安全,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以水质水量达标为重点,加快“双水源”保障工程建设,整合县域水务资源、资产、资本要素,统筹城镇、乡村协调发展。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保障体系,以全面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系统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采用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乡镇规模供水、单村集中供水等方式,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推进农村分区分片集中供水,构建规模化集中供水网。加快完成华丰镇罗溪村等三个村自来水配套管网工程和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及管网建设工程。至2025年1000立方米每天规模以上水厂覆盖率达到82.8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06%,设计供水总规模10.2万立方米每天,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同质同服务。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统筹协调生态保护、土地利用、设施建设等关系,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持续完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地下空间设施隐患排查及安全运营。

  第二节 落实水环境治理

  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碧水工程”,坚持源头治理、长治长效,完善生态环保源头治理大数据库,强化表单化、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水污染防治目标,配合制定污染控制与整治方案,抓好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九龙江北溪江东库区生态项目建设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

  重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系统化推进农村河道全域生态治理,统筹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硬化护岸改造等建设项目,继续完成九龙江北溪中游华安段防洪工程三期及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华安县境内防洪标准,有效防御九龙江洪水。加快推进华丰镇温水溪(良村段)、仙都镇温水溪上苑至大地段、沙建镇竹溪上坪段、湖林乡乌深坑(上田至溪口圩)溪、新圩镇天宫溪等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小流域水质提升工作。推进沙建镇竹溪官古支流(官古段)、丰山镇银塘溪、丰山镇楼前溪(芹坂段)、永丰溪高安段等河道治理整治,推进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温水溪上苑至仙都段、华安县镇温水溪良村段等小流域治理(防洪堤工程)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完善县内中小河流沿岸的防洪能力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形成“防洪、景观、生态”相融合的水生态环境。在银塘溪水质消除劣Ⅴ类,下樟溪、竹溪水质平均值提升至Ⅲ类,浙溪、赤溪、温水溪、天宫溪、西公溪等支流水质保持在Ⅰ~Ⅲ类的基础上,保持水质稳定,进一步提升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

  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污染源治理。确保辖区内水质达标。长期坚持辖区内的水体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公布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采取控源截污纳管、河渠清淤清垃圾、雨水收蓄等措施,坚决控制黑臭水体反弹。

  加强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以漳州创建全国第一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为契机,贯彻推行“河湖长制”,强化城区内河整治。持续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九龙江流域水资源。加快工业和农村截污管网建设,加强九龙江华安利水国控断面汇水区内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新建拦水坝、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网等。重点推进竹溪、福泉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全域水质达标。实施绵治、新圩小流域等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环境提升等一批工程,完成河道治理、清淤,建设生态湿地、开展水质提升工程,严禁非法占用河滩地种植农作物,确保生态环境“高颜值”。

  第三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针对生活污水、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园区污染、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等问题制定“一口一策”,加强对危废、涉重及较大以上风险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推进大同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华安县城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江滨路工程。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公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配合做好排水管网摸底排查,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改造项目,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全面推进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破损管网修复,重点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加快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全面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全面落实老城区截污纳管与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等工程,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完善县域城乡污水设施建设。谋划城南新区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工程和华丰镇(下坂、赤溪、草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加快完成城南新区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工程、平湖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华安县九龙经济开发区污水提升二期建设工程、华安县3号污水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工程。实施全县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完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进一步推进污水管网的覆盖,提高污水处理率。

  加强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强化污水排放企业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水污染物排放强度。积极推动、引导辖区内各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和清洁化改造工作。继续开展“散乱污”、“两无”企业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竹溪和下樟溪等小流域为重点,对涉水工业污染源、涉水直排的“小散乱污”加工点、“两无”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出现“散乱污”企业复产。

  第四节 实施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水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流域治理及水土保持等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进行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9.1公里,建设生态湿地约7.13万平方米,做好与全市九龙江流域生态治理工程衔接。开展流域支渠综合整治,打通断头河,联通小微水体,加强水系沟通整治,完善水体畅游格局,巩固支渠汇流水质。

  健全湿地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加快湿地名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实现湿地名录管理,加强水禽栖息地的保护,维护天然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科学建立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大力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的湿地保护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重点实施湿地恢复、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项目。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理划定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开展各分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推进华安县永丰溪(文华村段)、温水溪华丰段、竹溪上坪段、官古溪、沙建、永丰溪高安段、马坑段、仙溪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建设内容涵盖水土流失、坡改梯、排灌沟渠、生态护坡等方面,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开展攻坚治理和流失斑集中治理;持续开展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生态村建设等,加强封山育林及陡坡地开垦管理。以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为载体,每年度实施1-2个省级重点县、重点乡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实施3个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025年底前,水土保持率达到90%以上。

  加快实现河道沿岸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重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生态缓冲带和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生态修复,构建缓冲带,强化水质净化功能,提高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恢复流域的生态系统。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建设生态护岸,提升河岸对农业面源污染物的阻控效果,构建田间池塘系统等截留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九龙江华安利水国控断面汇水区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建排灌沟渠、蓄水池、护岸护坡、坡耕地改造和建设绿化带等,新建直立式河道挡墙堤岸及复合式断面堤岸、生态护岸等,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第六章 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循环美丽园区

  第一节 优化调整园区产业布局

  合理优化园区空间发展布局。坚持“突出工业、突破工业”,持续集全县之力打造华安经济开发区。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工业企业100家以上。建强产业集群,打造铝车轮、针织机械、冻干食品“三大专业生产园区”,加快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家具家居“两大百亿产业”集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园区所属环境管控单元的规划要求,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节水技术、设备、器具及污水处理设备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水用水系统,提升外排废水回用技术,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强化空间布局约束。强化食品、造纸行业水污染防治,支持经济开发区打造生态化产业示范园。开展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禁止引进制革、电镀、漂染行业等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和化工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石棉类生产企业。重点发展光电、电子产业、机械工业、玻璃制品、新型建材为主导产业;并适当发展低污染汽车配件、绿色食品、家具、包装材料、物流业、木业等中小项目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空间隔离带,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

  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以华安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对象,开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快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线覆盖后逐步关停。严格管理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创建生态型工业园区发展样板,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第二节 深入推进园区污染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监管。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监管能力,促进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工艺升级改造,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促进危险废物中可再生利用废物的回收利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以副产品名义逃避危废监管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节能环保设施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开展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开展园区主要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和升级。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

  加强园区污水排放监管。强化企业在线监测。持续推进华安经济开发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加强园区内企业排污监管力度,工业园区应全面实现污水全收集,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已安装的各类在线监控装置和监测设施加强监管,确保正常有效运转,对于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开展排查整治。推进节水型园区和企业建设,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积极开展企业中水回用试点。

  加快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降低企业污水排放率,提高水质质量达标率。规范配套应急池,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100%收集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

  强化园区风险管控。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企业、园区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池,分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提升环境管理效能。实施全县重点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第七章 抓好分类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第一节 系统维护土壤安全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安全保障。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督机制,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县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

  强化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和回收利用。增强危废、重金属处理能力,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加强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全部安全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有序推进建筑垃圾绿色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补齐医疗废物处理短板,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合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制定“十四五”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整体方案,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通过土壤钝化、优化施肥、深翻耕、调整种植结构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完成全县新圩镇、沙建镇、华丰镇受污染耕地1039.26亩的安全利用。对安全利用区内生产的农产品重金属全量及土壤重金属有效态进行跟踪检测,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措施的实施、施工监理及对安全利用措施的治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编制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和效果评估报告。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实行“矿长制”“净矿出让”“绿色矿山承诺制”等机制,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实施科学有序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和矿山开采的集约化、现代化、专业化。至2025年,全县绿色矿山数量占矿山总数的比例不少于50%。扎实做好矿产资源领域治理工作,建立巡查制度,有效预防和消除矿区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履行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定义务,完善涉尾矿库企业“一库一档”,完善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节 强化土壤污染源整治

  实施“净土工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详查、农用地类别划定和分类管控,实施重点污染地块和垃圾设施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全县耕地和园地土壤加密调查、质量评估、等级划分和治理修复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土壤环境治理中去;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等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低效和零散用地统筹整合、统一开发。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大行业企业监管力度,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推动重点企业风险源排查及土壤自行监测,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强化生产过程管控,提升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减少污染废物排放。

  加强农用地周边污染源排放管理。持续推进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加大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向农用地倾倒、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尤其是含重金属的废水)、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严格农田灌溉水质监督监管,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对于水质超标的灌溉水源,属地政府应组织查找分析超标原因,采取移除、隔离污染源等方式改善水质,或采取措施开展替代水源建设,确保灌溉水质安全。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整治。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省亲清固废环境监管平台”,实行全覆盖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指导企业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评质量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专家监管。持续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收运和分类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弃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处置单位规范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监管能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主城区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创新方法,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全程管理水平。有序推动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强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提升再利用效率。提高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配合推动建设华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和漳州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快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大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基本实现垃圾收集分类化、减量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和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农村基本建立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

  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定期摸排水源地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积极研究华安县城关第二饮用水源地(西江溪)、城关自来水厂水源地(九龙江北溪)、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原文峰水厂)水源地、华丰镇半山水厂水源地、仙都镇饮用水源地(温水溪上苑段)、高安镇文华水厂水源地、沙建镇上坪水厂水源地、沙建镇官古水厂水源地保护与利用工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供水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和维修养护基金建设,保障工程长效运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治理。持续强化水质监测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地下水水源水质安全。提升水源地及供水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对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开展定期抽检,逐步提高监测覆盖面。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细化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持续“双源”调查评估,对化学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建立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分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严控重金属含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确保地下水水位不降低,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保证用水安全,维护优良水环境质量。

  第八章 坚持生态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实施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和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风险评估和管控,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区域环境应急资源配置,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各企业环境风险特点,完善企业风险应急响应机制,从事故警报到应急指挥部以及现场处理和评估,形成上下贯通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网络,及时对环境风险做出反映、反馈、报告和处理。

  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事前准备和预防的能力,重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设。做好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三个环节,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在风险评价基础之上,依据风险特性,采用不同措施实施风险管理。划定管控区域,限制人员进入,防止土壤扰动;通过用途管制,规避随意开发带来的风险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管控。

  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排查和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重点加强对重金属、危化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督管理,推广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第二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开展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加强环境治理等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排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及处置全过程风险隐患。加强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落实国家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相关要求,并逐步淘汰、替代。

  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环境敏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防、应急响应机制和后评估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咨询团队,落实应急措施和物资,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健全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加强风险源可视化、信息化,对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

  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内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及结构配置。推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及平台建设,将辖区内重点污染防控企业组织成立应急队伍。通过应急响应平台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辐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持续抓好一般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做好涉高活度放射源利用重点目标单位监管。开展放射源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积极参与辐射事故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党委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夯实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全力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及时“回头看”,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要坚持抓常抓长,常抓常新,确保整治效果长久、稳定、不反弹。

  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考核,完善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每年度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等举措。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感。

  强化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推行各级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终身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绩导向。

  第二节 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加强政策协同,打通企业环境数据信息为抓手,打通各类信息和数据,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项制度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企业监管制度链条。完善排污者负责、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治理运行机制。

  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对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水、大气、土壤污染等进行经济法律追责问责,大幅提高环境损害成本。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纳入“黑名单”,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将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等环境信息纳入企业征信档案。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落实辖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省市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推动企业履行环境污染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全生命周期。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和损害修复主体责任。

  第三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实施环境治理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尽早发现问题,制定方案,扎实整改。建立全县污染源大数据平台。保证华安监测站、华安实验二小共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全年24小时进行华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及数据联网上传福建省空气智慧平台。

  认真做好环保制度改革任务。加强生态环境检测和评价制度,建好用活生态环保源头治理大数据库,推动源头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化、精准化、台账化,实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在平时、解决在当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管理,明确分工,狠抓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开展华安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规范建设,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补齐执法设备,提升监管法治水平,提高工作效益。

  第十章 保障体系

  第一节 组织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抓好工作落实。搭建专班平台,综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街道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坚持远近结合,整体有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保障,包括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持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分工协作

  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提出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落实保障,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分年度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投入保障,包括环保重点和难点问题资金投入,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等。

  第四节 项目推动

  坚持项目带动,把重大重点项目实施作为关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科学编制年度和中长期重大项目计划,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系统谋划策划,持续滚动增加支撑项目,不断完善支撑项目清单,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加强项目策划更新,保持项目滚动持续良好态势。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闭环化、督导全程化。

  华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预计总投资(万元) 建设期限 责任单位

  1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原有1×55t/h锅炉及其尾部烟气进行环保改造,其中,改造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布袋除尘器改造、实施脱硫系统改造、实施脱硝系统改造,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烟气脱硝、脱硫工艺为石灰石-石膏法,最终使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囱出口浓度标准:粉尘浓度≤10mg/Nm³,二氧化硫≤35mg/Nm³,氮氧化物≤50mg/Nm³)。

  项目预算总投资 808.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200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435.2万元,耗材53.76万元,安装调试费120万元。

  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技改。 808.96 2021-2023 生态环境局

  2 华安抽水蓄能电站 规划建设4台可逆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40万千瓦。 1000000 2024-2030 抽蓄办

  3 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陈腐垃圾筛分处理、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对现有2.2万平方米的填埋区陈腐垃圾进行挖掘筛分分类处理、防洪与雨水倒排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工程。利用原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地块建设生活垃圾日转运能力80-100吨转运站、日处理能力10-15吨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停车场等生产管理服务设施。 10800 2021-2024 城市管理局

  4 华安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规划占地100亩,建设一座可容纳45万立方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15000 2022-2023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5 华安县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完善管网总长度3km。 300 2021-2023 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6 华安县大同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完善管网总长度3km。 300 2021-2023 住建局

  7 华安县城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江滨路 完善管网总长度0.3km。 150 2021-2023 住建局

  8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 本次供水系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管道、自来水厂工程、配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工程。 12000 2021-2023 水利局

  9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下坂村等村庄污水收集工程 建设两个村庄污水管约10公里. 1000 2023-2024 住建局

  10 华安县城关大桥至半岭亭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改造城关大桥至半岭亭市政道路长约2.7公里,污水管网约2公里,雨水管网约3公里。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9000 2023-2025 住建局

  11 华安县农林路、靖河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改造农林路、靖河路等道路长约2.5公里,污水管网约3公里,雨水管网约3.5公里。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10000 2023-2025 住建局

  12 华安县屠宰厂、平湖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完善管网总长度1.5km。 300 2021-2023 住建局

  13 华安县九龙经济开发区污水提升二期建设工程 完善管网总长度11km。 3619 2021-2023 华安经济开发区

  14 华安县绿道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华安县生态景观绿道10公里。 2000 2021-2025 住建局

  15 华安县二宜楼云漫花谷建设项目 新建山地公园一座,配套二宜楼景区旅游,占地约3800亩,一期建设约400亩 22000 2021-2025 文体旅局

  16 华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7个村开展“一革命四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置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100%,“三线”改造完成,消除裸房。 22500 2021-2025 农业农村局

  17 华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包含三个新建子项目(沙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一个在建项目(仙都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255座,日处理污水7900立方米,铺设管网总长度918公里,新建分布式太阳能46座,工艺采用多点进水加人工耦合湿地处理方式。 50591 2021-2022 住建局

  18 华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新建供水工程23处,其中千吨以上7处,千吨以下16处。扩建供水工程23处,其中千吨以上3处,千吨以下20处。改造供水工程19处。 120000 2021-2030 水利局

  19 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田间道路、排灌渠系、地力提升、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为主建设高标准农田2.61万亩,配套建设节水灌溉面积0.05万亩。 4176 2022-2025 农业农村局

  20 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每个村都有1-2间公厕,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5.全面整治裸房,加强乡村风貌引导;6.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12000 2022-2025 农业农村局

  21 九龙江北溪(湖林段)镇区生态缓冲带工程 建设用地位于湖林乡中心区,九龙江北溪两岸。该生态带全长约2.4km,宽约20-60米,面积约5公顷。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场地整理、雨水资源收集与控制、生态护岸、湿地修复与保护、道路系统、缓冲带植被规划、游憩空间及辅助设施建设等方面。 3000 2020-2025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2 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 治理河长5公里,保护人口0.55万人,保护耕地0.255万亩。 2000 2021-2022 水利局

  23 华安县沙建镇竹溪官古支流(官古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治理河长6公里,保护人口0.66万人,保护耕地0.306万亩。 1800 2022-2025 水利局

  24 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溪河道治理整治项目 治理河长5.64公里,保护人口0.6204万人,保护耕地0.2876万亩。 3000 2023-2025 水利局

  25 华安县丰山镇楼前溪(芹坂段)河道治理整治项目 治理河长5公里,保护人口0.20万人,保护耕地0.54万亩。 2000 2023-2025 水利局

  26 华安县温水溪上苑至仙都段小流域治理(或堤防达标)工程 治理河长5公里,保护人口0.8万人,保护耕地0.32万亩。 3000 2022-2023 水利局

  27 华安县镇温水溪良村段小流域治理工程(防洪堤工程) 治理河长2公里,保护人口0.4万人,保护耕地0.23万亩。 2000 2023-2025 水利局

  28 华安县永丰溪高安段河道治理(或堤防达标)工程 治理河长3公里,保护人口0.4万人,保护耕地0.24万亩。 2000 2023-2025 水利局

  29 华安罗溪水库 总库容0.89亿立方米,配套电站装机容量3万千瓦,新增可供水量约3亿立方米。 280000 2022-2027 水利局

  30 九龙江流域(华安)温水溪污水减排项目 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新建拦水坝3座,垃圾中转站1套,污水处理设施1套,截污管网7000多米,新建斜坡式河道堤岸21公里及安全防护设施和绿化。 4800 2021-2023 水利局

  31 河道治理工程 新圩镇高乾溪、内宁溪、小坑溪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仙都镇温水溪云山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九龙江北溪支流仙溪河道治理项目建设,高安镇归德溪支流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沙建镇竹溪上游(上坪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29540 2021-2025 水利局

  32 城南新区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工程 敷设污水压力管1786.03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2000吨/天,设2台潜水泵(1用1备),水泵规格Q=87.5m3/h,水泵扬程H=28m,以及砌筑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700 2022 水利局

  33 九龙江北溪(华安)文化生态保护区 编制九龙江北溪(华安)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突出国家级非遗高山族拉手舞、福建土楼营造技艺等传承,建设一批传承体验设施,落实整体性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推动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培育、活化、文化创意结合和文旅发展探索,加快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 2000 2022-2025 文体旅局

  34 九龙江流域(华安)温水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项目 新建直立式河道挡墙堤岸及复合式断面堤岸7.8公里,饮用水源地建设生态护岸约15.6公里(含饮用水源地),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350亩,新建护岸护坡2.23公里(含饮用水源地),排灌沟渠0.36公里,蓄水池3口,道路建设0.36公里,坡耕地改造7公顷,建设绿化带1.4公里等。对二宜楼周边山体进行林分改良70公顷,改良土壤5000亩,减少肥料施用和肥料的流失,减少农业污染源入河(包含华安县仙都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溪埔农耕文化园项目、华安县温水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华安县温水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茶园生态提升与流域面源污染控制研究与示范项目等项目)。 7073 2021-2025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35 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治理河道全长共19.1km。其中,九龙江北溪流域:温水溪3.6公里、仙溪1.9公里、竹溪3.7公里、丰山段支流5.9公里、华丰段支流0.9公里;九龙江西溪流域:永丰溪1.6公里、岩后溪1公里、红楼溪0.5公里。对河床进行清淤约3.9万平方米、清理垃圾约1.85万平方米、清退菜地种植约1.1万平方米,新建缓冲带生态护岸约18.22km,建设生态湿地约7.13万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约9.8万平方米、地被植物群落生态修复约18.75万平方米、护岸林种植4.2万平方米,配套生活污水净化管网7.22km、雨水资源收集与控制一项、垃圾渗滤液处理提升工程一项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5943 2022-2025 水利局

  36 小水电综合整治项目 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对不按要求运行的水电站责令整改;对不符合河流最小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要限制运行;对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的水电站要建立报废和退出机制。 1000 2021-2025 水利局

  37 华安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预防保护 华安县城关第二饮用水源地(西江溪):马坑乡、华丰镇,预防保护面积5km²;城关自来水厂水源地:华丰镇,预防保护面积5km²;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原文峰水厂)水源地:沙建镇,预防保护面积 5km²;仙都镇饮用水源地(温水溪上苑段):预防保护面积5km²;高安镇文华水厂水源地:预防保护面积5km²;沙建镇上坪水厂:预防保护面积5km²;华丰镇半山水厂:湖林乡,预防保护面积5km²;沙建镇官古水厂:预防保护面积5km²。 1600 2021-2025 水利局

  38 华安县温水溪华丰段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约1000hm²,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约450万元,地方配套约250万元。 700 2022 水利局

  39 华安县竹溪上坪段、官古溪、沙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约1000hm²,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约450万元,地方配套约250万元。 700 2023 水利局

  40 华安县永丰溪高安段、马坑段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约1000hm²,其中,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约450万元,地方配套约250万元。 700 2024 水利局

  41 华安县仙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约1000hm²,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约450万元,地方配套约250万元。 700 2025 水利局

  42 云山溪(招山段)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仙都镇,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3km²,建设排灌沟渠1.20km,护岸护坡1.00km,蓄水池2口,道路1.20km。 250 2022 水利局

  43 吉土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湖林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3km²,建设排灌沟渠2.00km,护岸护坡0.80km,蓄水池4口,道路2.00km。 250 2024 水利局

  44 芹岭(刘塘)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华丰镇,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0km²,建设排灌沟渠1.20km,护岸护坡0.80km,蓄水池2口,道路1.50km。 187.5 2024 水利局

  45 城南新区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水压力管道建设工程 敷设污水压力管1786.03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2000吨/天,设2台潜水泵(1用1备),水泵规格Q=87.5m3/h,水泵扬程H=28m,以及砌筑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700 2022 水利局

  4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通过土壤钝化、优化施肥、深翻耕、调整种植结构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完成全县新圩镇、沙建镇、华丰镇受污染耕地1039.26亩的安全利用。对安全利用区内生产的农产品重金属全量及土壤重金属有效态进行跟踪检测,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措施的实施、施工监理及对安全利用措施的治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编制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和效果评估报告。 50 2021-2025 各乡镇、农业农村局

  47 加油站周边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 针对老旧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水平低的问题,开展全市加油站土壤、地下水监测与风险管控。 50 2021-2023 生态环境局

  48 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造工程 开展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防渗改造工程。新建58m长垂直防渗墙、改造现有3800m3调节池、新建1口地下水抽排井、新建1座4000m3调节池、新建1座截污坝、新建截洪沟794.5m,拆除原在截洪沟240m。 860 2021-2023 城市管理局

  49 华安县取水口在线设置设施监控 推进取水口设施监控 200 2021-2026 水利局

  50 华安县河湖长制建设 乡镇交接断面自动站监测建设、“一河一策”更新完善、河长制智慧信息管理平台、主要河道自动化视频监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费用,设置河湖界桩费用等 2000 2021-2025 水利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huadong/1102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