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为推进全县全面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关于制定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休宁县委关于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三五”期间,休宁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省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成立休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对生态文明工作坚持“高标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落实县委2017年一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守护青山、守护碧水、守护蓝天、守护净土、美化城乡、创建文明“六大行动”并取得实效。先后入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并积极争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生态环境质量优势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优化,入选“中国最美县域”。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30%,较2016年提升6.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22.86%,超额完成目标。县一水厂、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五城、溪口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2个出入境断面、3个地表水断面、3个农村环境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稳定达到目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4项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幅完成省、市下达要求。
3.坚决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开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工作,按年度印发《休宁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编制《休宁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表》,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24万余份,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成迎客松啤酒并推动新安源有机茶 、三佳谊华等企业“退郊入园”,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制厂炉灶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评估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8台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在全市率先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强化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修订《休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各职能单位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完成每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强化“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管理。完成东临溪镇、榆村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工业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情况。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及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实施。(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蓝田迪岭、鹤城新安江源头、黄山市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有序推进新光公司厂区外固体废物堆放区场地修复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开展涉镉行业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4.全力保障新安江源头生态安全。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参与新安江—千岛湖水体联防联保专项整治,实施新安江综合治理项目62个,完成投资21.5亿元,建成横江公园等53个项目,稳定保持境内新安江水环境质量。充分认识新安江源头生态安全责任,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582.3497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0.84%。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造林5.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3.27%。持续开展绿色防控,全县认证无公害茶园14.3万亩、颁证有机茶园1.4万亩,建设森林长廊53公里。切实做好全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涉及矿业权14个,退出面积120平方公里。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完成璜茅石英矿等3个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台账整理,通过考核,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考核县。
5.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示范引领。全力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成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抓好 “三级书记”责任落实。出台《休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休宁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点》和相关实施方案。完成102个建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开展全县108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排查整治,建成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溪口镇及五城镇等一批镇村污水处理厂(站)并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发展泉水鱼产业,带动1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协调推进月潭水库保护、开发及利用。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1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生态美超市”达100家,流口村“生态美超市”项目荣获国家八部委共同评选的第九届“母亲河奖”。完成90个自然村整治,创建省级示范村19个、重点示范村7个,黄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全县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
6.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并获得国家表扬。首创“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完成3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88家企业排污登记工作、142家企业(单位) “双随机”抽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共368个,完成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规划评价跟踪评价和区域评估。配合开展 “三线一单”编制,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建成覆盖21个乡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县域空气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及县一、二水厂饮用水源地监测,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省级、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各专项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64件信访件、8个环境问题、26个反馈意见、11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信访问题、15个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下沉督察问题、7个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生态环境部固废专项督查交办问题、2个饮用水源专项督查交办问题、1个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驻黄督查交办问题、15个省大气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15处点位的现场核查和整改工作。助力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指导,督促已复工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大气治理攻坚力度仍需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PM2.5指标仍有提升空间,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问题影响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2.环境基础设施质量及运营维护仍不够完善。经济开发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系统还有待优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养护不到位,建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不完善。
3.生态治理的力度和全面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为长期保障新安江源头地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要素品质。环保督查发现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不彻底。协调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农业面源污染、水土流失、沿河排污、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治理、部分小流域水质不稳定等问题不容忽视。
4.环境治理能力亟需实现现代化。机构改革后,基层环保监察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不足,县级监测网络不完善,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环境问题,治理能力信息化建设滞后。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全市处于奋力崛起、加速赶超阶段,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看,一是中央、省、市及县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一个领先”,即社会生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县委县政府提出“生态优先战略”,将“生态建设赢取新优势”作为发展目标,对休宁县坚持不懈开展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生态安全地位进一步凸显。休宁县作为皖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新安江源头地区,在十四五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杭共建格局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三是构建休宁特色两山转化路径获得新机遇。作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有绿色发展的良好基础,特色“两山转化”路径先行优势可在融入本轮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