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切实把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大汪村、板桥、鹤城、五城4个革命老区乡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33个脱贫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和重点脱贫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推动产业就业脱贫筑牢“增收支柱”,以推动教育医疗脱贫防止返贫致贫;抓好资产收益脱贫,选择实施具有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和良好发展预期的产业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脱贫项目建设,依托产业推进资产收益脱贫;将脱贫开发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相结合,立足产业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统筹谋划、协同发展,推动脱贫开发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建立市场引导和党建引领机制,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村党支部、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功能,探索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脱贫产业项目”等模式,鼓励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经管、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脱贫开发,实现稳定持续增收。
第三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助其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节 坚持分类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全县21个乡镇根据区位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等,按先行示范、对标提升、加快推进三类标准,对所辖村、组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梯次推进。6个先行示范乡镇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全域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社会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典型,到“十四五”末,先行示范乡镇所有村均率先突破、做好示范、形成经验、走在前列,围绕“六有”新乡村,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休宁样板。11个对标提升乡镇要围绕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目标,在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加强对标先行示范类乡镇进行提升。4个加快推进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十四五”末,三类乡镇先行示范村建设比例分别达到100%、70%以上和50%以上。
第五节 健全多方参与帮扶机制
推进实施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选派专技人员到村帮扶指导,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帮扶机制。深化“一抓双促”工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中支持。继续拓展“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百企兴百村”“百社兴百村”成果,加大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以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为抓手,增强产业发展动能,加强金融惠民利民,促进乡风文明,优化乡村治理,探索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路径。
第十一章 促进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聚焦农民收入短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多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促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持续缩小。
第一节 培育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全面培养、分类施策、广纳英才、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的原则,着力培育致富能人、产业技人、传承匠人、运营达人、乡风贤人、党建强人、帮扶智人、励志农人等“新农人”,吸引促进农业农村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和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引领新农民、发展农村、兴办产业的生力军。
(一)提升产业发展带头人。聚焦现代农业发展,以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农村电商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等新型经营能人为重点,培育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实行分类型、分层次、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健全分层分类、训育结合工作机制,采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指导服务等形式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有文化、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推进乡土技能人才建设。围绕农村新型服务业、乡村治理建设人才、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讲解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培育一批茶艺师、徽菜名师等农村乡土人才,做强黄山臭鳜鱼、徽州火腿、蓝田毛豆腐、五城豆干等徽州美食名品品牌。充分发挥乡土工匠能手特长、技能和影响力, 通过开设传习基地、师徒传承等方式,吸引带动更多的农民进入各类行业并掌握技能。
第二节 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
(一)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有资金、经验积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才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创业,鼓励能工巧匠、“田秀才”“土专家”等乡村能人在乡创业,推动城市各类人才投身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一支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乡村企业家队伍,实现以创新创业保就业、稳大局、促发展。
(二)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农村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政策、技术和市场营销等精准指导服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培训机构,让有意愿的创新创业人员参加培训。完善农村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创业贷款等支持力度。
(三)注重乡村“领头雁”提升。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吸引选拔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兼职,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为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鼓励与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有德有为有位,可耕可读的贤人志士,回馈故里、服务乡村,为家乡发展献计出力。
第三节 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计划
(一)推进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实施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大力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更多年轻人返乡创业,推进有就业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稳定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以上。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零转移”劳动力家庭,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帮扶其实现就业。探索开展“五长四员”基层管护综合体改革试点,提升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经济开发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强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农村卫生改厕和污水处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本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人数翻一番。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农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由2020年的11470元增加到17000元左右,年均增长8.2%。
(二)推进财产性收入倍增扩量。实施集体经营性收入“倍增计划”、 “三变”改革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宅盘活利用工作,探索社会资本连片盘活、农户自主盘活、村集体统一盘活、整治保护融合盘活等四种模式,开展好闲置资产盘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结合撂荒田整治,鼓励与支持村集体通过“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力争实现村级金融专员全覆盖,增加农村居民理财收入。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农民财产性收入翻一番,由2020年的376元增加到750元以上,年均增长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