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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12月8日)

  ——综合实力再有新提升。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成功引进建成一批具有牵动性的重大项目,实体经济占比进一步扩大,数字经济取得有力突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不低于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不低于8%,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不低于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不低于8.5%,全国百强县地位得到持续巩固提升。

  ——改革开放再有新跨越。“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百强县地位进一步提升。农村综合改革成果运用更加常态化,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与“双循环”新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融入程度进一步紧密,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作用全面显现,整体开放程度走在全省前列,建设辽宁省创新与改革先行区迈出新步伐。

  ——创新能力再有新提高。“三院经济”蓬勃发展,人才引进机制更加灵活多样,新建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技术取得突破,一批科技成果完成就地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逐年增加,研发经费逐年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深入人心。

  ——产业发展再有新跃升。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托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绿色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实现由点到面铺开。工业结构实现全面升级,“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取得明显进展,“新字号”培育壮大实现重大突破,全市规上企业数量突破380家,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60亿元。服务业结构更加丰富多样,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电商经济、网红经济、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蓬勃发展。

  ——生态环境再有新改观。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向绿色转型,清洁能源使用更加普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河流水质断面考核持续达标,土壤环境持续改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造绿护绿行动取得实效,城市面貌整体改观,人与人、人与经济活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得到有效构建。

  ——民生福祉再有新改善。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居民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乡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高质量的教育、医疗、养老、交通资源,人口规模逐步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再有新进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蔚然成风,全社会法治意识有效增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应对事件突发能力全面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城市创建取得明显进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形成。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海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实现新一届政府工作开门红,2022年指导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正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重点要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锁住营商“牛鼻子”,聚焦影响海城发展的瓶颈问题和促进海城振兴的关键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做实“综合窗口”服务,实现“一窗办多事”,加速推动全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实市级领导一线走访、机关干部包保和企业家座谈等制度,滚动更新营商环境问题清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兑现政府承诺,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

  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放大农村综合改革效应,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好土地制度改革成果,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用地选择。加大对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支持力度,加速实施析木500千伏、梨树220千伏变电工程,探索推进集中煤制气项目,不断完善园区道路、污水等配套设施。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鼓励扶持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亿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技能型人才培育引进工作,抓住海城特有的菱镁、外贸、服装设计等点位,通过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加优良的环境,吸引专项人才自由向我市流动。

  三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央地合作模式为引领,加快与鞍钢集团的洽谈对接,有序推进海镁集团混改工作。发挥现有市属企业集团资产和队伍优势,鼓励支持其更好的参与融入市场竞争,提高“造血”功能,实现自我发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加强债务防控,实现良性运转。

  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破除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隐性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尊重企业家和创业者浓厚社会氛围,助力骨干企业不断做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确保全年实现“个转企”225家、“小升规”35家、“规升巨”3家。

  (二)把握“双循环”新格局,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坚持以高质量项目为引领,注重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挖掘发展潜力,释放发展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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