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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十四五”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马鞍山市目前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和县的建筑垃圾均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当涂县采用回填、资源化利用人工分拣方式收集;含山县运至郊外洼地填埋。

  根据国外成熟的技术,建筑垃圾中有15%可经综合处置后生成再生建筑原材料,重新用于城市建设;70%的挖槽土方可用做工程回填、铺设道路、绿地基质等。因此,规划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破碎后回收利用,经分选后,可回收的垃圾运输至资源利用回收中心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不可回收的垃圾在建筑垃圾填埋场就地填埋。

  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表

  7.1.1.1市区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

  市区规划共保留2处建筑垃圾填埋场,近期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建成后逐步退出。

  市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分布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估算规模(万m3)

  1 大静山填埋场 马向路以北、大静山东侧 30

  2 博望填埋场 博望区西部,老314省道石家公墓东 50

  合计 80

  7.1.1.2三县建筑垃圾填埋规划

  江北区域,在和县静脉园建设一处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当涂建筑垃圾利用市区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处置。

  7.1.2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一般无毒无害,对环境威胁较小,不需做特殊处置。有的可以做建筑配合料,有的可以做建材原料,有的可以用作建筑材料、回填土,有的还可以直接回收(如废金属等)。其处置一般为填埋,其工艺和工程要求一般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简单。建筑垃圾可以与其他无毒无害的工业垃圾、矿山掘进土石、尾矿等合并使用场地。

  根据马鞍山市建设趋势突出抓“源头”管理,遏制乱倒渣土的现象发生。逐步对渣土运输车实施定位系统添置改造工作;所有出土工地都要配备统一着装的专门保洁人员,出土工地硬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车辆冲洗率达到100%;加强对渣土弃置场管理,严厉打击查处私设渣土弃置场不法行为,渣土弃置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

  7.1.3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网络

  (1) 形成有效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网络,抓好渣土源头管理。渣土必须单独清理、密闭运输,在指定场所倾倒处置,严禁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内。因此近期需全面做好和督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申报工作,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向环卫管理部门申报,由环卫管理部门合理安排回填点、卸点和运输线路,按规定清运,决不允许任意堆置。中远期建立全市渣土信息管理网络。

  (2) 建立一支与镇(街道)联络的协管员队伍。

  为了加强全市的渣土管理工作,近期需建立一支协管员队伍,主要作用是:做好督促渣土申报工作;与环卫管理部门互通信息,提供渣土出土、回填工作情况;对零星装潢垃圾进行规范化管理。

  7.2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收运系统规划

  7.2.1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收运原则

  (1) 加强环卫部门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收运处理过程的管理,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清运、统一安排消纳处理。

  (2) 推广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可参照国外绿色建筑工地的经验,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将从目前的单一填埋过渡到分类处理,逐步提高材料回收利用的比例。

  (3) 建筑垃圾的处置由市环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储运场负责处置。

  (4) 有毒有害垃圾和有机垃圾不得进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储运场,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和影响回填工程质量。

  7.2.2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收运方式规划

  施工地区应将建筑垃圾装入规定的容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放置。并由环卫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集建筑垃圾,并对建筑垃圾进一步分类,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回收利用中心。建筑渣土可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利用。

  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运方式示意图

  7.2.3 市区建筑垃圾收运系统车辆配置

  根据道路情况,同时考虑收集车辆的运输效率、经济情况,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车辆根据调度直接运输。

  第八章 环卫综合处理基地规划

  8.1 基地选址原则

  8.1.1 指导思想

  环卫综合处理基地旨在系统的增加一个地区的社会环境效益和总体资源。因此,基地的选址既要保障经济效益,又要兼顾自然环境的保护等要求。

  (1)保障环境安全

  保障环境安全是环卫综合处理基地选址的前提,也是基地实现环境效益的基础。基地的选址要考察周边环境状况,注意保护自然环境。

  (2)节约建设成本

  基地内多个生产过程处于环境保护的需求而产生,虽然带来较高的环境效益,但经济效益很低甚至为负。因此,基地选址要以节约建设成本为出发点。

  (3)注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环卫综合处理基地在选址时应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在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

  8.1.2 选址影响因素

  (1)资源条件

  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分散、分布均衡,主要受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影响。运输成本在生活垃圾类的环卫综合处理基地的建设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基地选址应尽量靠近原材料供应区以减少运输成本。

  (2)运输条件

  垃圾的分散性、理化性的不确定性,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风险决定了环卫综合处理基地对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有很高的要求。基地选址主要考虑城市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基地与城市主要道路之间的良好衔接。

  (3)最终处置设施

  环卫综合处理基地投资建设费用高。依托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首先可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运输系统,节省运输成本,并可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其次,由于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最终处置废弃物站垃圾总重量的比重较高,依托垃圾填埋场可利用现有设施进行最终处置;此外,通过环卫综合处理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填埋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生态修复。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布局是影响环卫综合处理基地选址的重要因素。

  8.2 综合处理基地选址与布局

  8.2.1 市区环卫综合处理“一基地、一中心”

  根据第七章对马鞍山垃圾收集分类体系的规划,规划按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原则,结合马鞍山市江东区域发展现状,将江东区域环卫综合处理划分为两大分区:终端处置基地、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各分区包含项目如下:

  终端处置基地位于向山镇东部,313省道南侧,用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主要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现状)、城镇污泥处理厂(现状)、炉渣综合处理中心(现状)、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扩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等。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选址位于马鞍山市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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