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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舟山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保护舟山市“十四五”时期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舟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2025)》《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挑战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舟山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率先实现“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域覆盖,全面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提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8%,与2015年相比,环境空气优良率上升7.0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17μg/m3,与2015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了39.3%。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七年保持全国第三、全省第一,“舟山好空气”金名片闪耀全国。

  2.四大结构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舟山市积极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以及潮流能发电产业,到2020年,全市风力装机容量达到了64.9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16.3万千瓦,潮流能装机容量0.298万千瓦;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淘汰改造,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压缩过剩产能,至2020年,完成落后产能淘汰涉及企业69家;实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完成2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推行产业布局调整,实现我市建成区无钢铁、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大气重污染企业。运输结构不断完善,积极推进江海直达(联运)船队建设、优化江海联运物流组织、推动江海物流集散合作等形式,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积极推广清洁运输,至2020年,清洁能源出租车700余辆、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高达97%,清洁能源邮政车辆60辆,清洁能源邮政车辆占比60%;制定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完成6家I站和56家M站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理,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实现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开展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治理,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发现并处置露天秸秆焚烧1088起;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新建市级农村秸秆加工利用示范点两处,2020年全市农村秸秆利用率高达98.48%;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完成在采矿山治理26宗,废弃矿山治理40宗。

  3.工业废气治理深入推进。以工业涂装、船舶修造、橡胶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源头削减、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方式,深入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至2020年,全市共完成45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全市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严格实施行业规范和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积极推动工业炉窑燃料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深度治理,至2020年,完成49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首创行业标准,制定《绿色修船规范》和《船舶修造企业绿色工厂实施指南》,推进船舶修造业绿色制造标准化建设,打造绿色修船中国样板。针对鱼粉行业的臭气异味扰民,从严制定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率先出台《鱼粉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技术规范》,强化整合治理提升,促进鱼粉加工绿色转型。

  4.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不断加强。围绕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大力推进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逐步向工业园区、乡镇、农村延伸,基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6个,清新空气自动站13个,乡镇(街道)小微空气站12个,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2个,物流大通道空气自动站2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80余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500余套;绿色石化基地周边6个空气自动站已完成站房建设,50个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完成“装树联”;建成5套黑烟抓拍和1套固定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配备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仪器6套及一辆移动遥感监测车,可在全市域内随机检测;组织开展《新形势下舟山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研究》课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开展顶层设计和科研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积极成效,但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以下问题:

  1.空气质量改善压力激增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的深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逐步出现“边际效应”,需要付出双倍甚至是几倍的努力才能显现出较小的改善效应,需要每一微克去抠、每一天去争取,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十三五”期间,每年臭氧(O3)都是我市首要污染物出现频率最高的物质,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子,而且在2020年O3浓度出现抬升势头,与2015年相比,浓度升高了4.6%。在出现“边际效应”和O3污染问题凸显的双重不利影响下,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将面临速度减缓,压力激增的局面。

  2.主要污染物减排困难较大

  “十四五”期间,舟山市将深入实施PM2.5和O3“双控双减”,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将VOCs和NOx协同减排作为治理PM2.5和O3污染的重要途径。但作为落实国家及省重大战略的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国际油气储运基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等项目的推进实施将使得在“十四五”期间舟山市的VOCs和NOx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较难在舟山市内部进行平衡,减排任务的实现存在较大困难。

  3.移动源污染治理待强化

  虽然我市开展了老旧营运货车及老旧落后船舶的淘汰工作,运输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但汽车保有量增长趋势未曾改变(民用车辆保有量从2015年的17.64万辆增至2019年的22.28万辆,增幅为26.33%),船舶数量虽然增长不多,但水运客货运输量及客货运输周转量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率(2019年较2015年,客货运输量平均增幅为49.53%,客货运输周转量平均增幅为35.01%)。在我市移动源排放贡献中,船舶及柴油货车为最大两类贡献源,船舶及柴油货车强化整治迫在眉睫。

  4.产业结构优化压力增大

  一者,以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等为主的传统支柱行业存在技术突破缺乏、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存量变革”阻碍重重,亟需寻求新路径推动绿色升级改造。二者,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对区域经济支撑性作用相对不足,尚无法做到“增量崛起”。三者,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其拓展区的推进,虽然为区域带来经济体量,但也带来了大量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以及碳排放,与“减污降碳”的总要求不协调,将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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