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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十四五”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环卫综合处理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一览表

  功能区 项目名称 建设分期 用地规模(公顷)

  终端处置基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扩建至1200t/d 100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扩建至400t/d

  炉渣综合处理中心 现状

  飞灰固化物填埋区 现状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现状

  城镇污泥处理厂 现状

  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 新建 8

  大件垃圾处理中心 新建

  绿化废弃物处置中心 新建

  合计 108

  8.2.2 和县环卫综合处理基地

  规划将结合和县焚烧发电厂和卫生填埋场改造为集合分选回收、焚烧发电、高温堆肥、卫生填埋、粪便处理、渗滤液处理等诸多工艺的环卫综合处理基地,服务于含山县、和县区域。

  第九章 道路清扫保洁规划

  9.1 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9.1.1道路清扫、冲洗要求

  城市道路管理等级和类别划分。划分为一、二、三、四共 4 级和 A、B、C、D 共 4 类,一级道路与 A 类道路为对等道路,以此类推。一级(A 类)道路管理等级为严格管理道路,二级(B 类)道路为重点管理道路,三级(C 类)道路为限制管理道路,四级(D 类)道路为一般管理道路。

  级别 划分条件

  一级 位于重要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周边和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

  二级 位于一般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

  三级 位于一般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周边的道路。

  四级 位于远离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地区的道路;无排水管道、路缘石和人行道未硬化等简陋的道路。

  9.1.2 机械化作业要求

  道路机械化清扫每日不少于2次。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9.1.3冲洗洒水作业要求

  洒水作业,一二级道路冬季每日不少于2次,夏季不少于4次,春秋季不少于3次;三四级洒水冬季每日不少于1次,夏季不少于3次,春秋季不少于2次。最低气温在3摄氏度以下,停止洒水作业。

  洒水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冲洗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9.2 道路清扫方式规划

  道路清扫方式可分为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目前马鞍山市城区绝大部分为人工清扫保洁,环卫清扫工人的作业强度大、任务多,马鞍山市有必要逐步提高环卫设施水平,道路清扫作业也应逐步机械化。

  根据马鞍山市的道路建设水平和基础条件,将清扫保洁作业区分为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清扫保洁两类形式,大部分主干道机动车道采用机械清扫方式,人行道及背街小巷等采用人工清扫方式。

  9.3 市区道路清扫保洁设施规划

  9.3.1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预测

  根据《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人口分析预测,按可清扫面积占总道路面积0.9计算,规划马鞍山市市区十四五城市道路面积约2560公顷。

  按照马鞍山环卫规划目标,规划马鞍山市城区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则马鞍山清扫道路面积为2432万平方米。

  9.3.2 机械清扫车辆规划

  针对环卫车辆数量少、档次低,道路清扫主要依靠人力的现状,补充和增加节能型环卫车辆,加强道路的机械化清扫水平,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若机动车道采用清扫能力为10km/h的中型清扫车清扫,非机动车道采用5km/h的小型清扫车清扫,人行道由人工清扫,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面积6:4计算。机械清扫按每天清扫作业2次,每天作业4小时,车辆检修及备用系数取0.8,现状车辆折旧率按50%考虑。则规划期内马鞍山市所需清扫车数量应为:

  根据测算,需新增中型清扫车数为13辆,小型清扫车数为39辆。

  9.3.3 洒水车辆规划

  洒水车数量按中型洗扫车数量的70%计。考虑洒水车加水、修理、洒水重叠、备用等因素,取系数0.8。

  马鞍山市区规划新增洒水车辆数33辆。

  9.3.4 喷雾车辆规划

  喷雾车规划按照洒水车20%数量进行配备,需新配备8辆。

  9.3.5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规划

  洒水车辆的给水一般多利用市政管网,也有部分城市与消防水共用。供水器根据道路宽度和专用车辆吨位设置在次干道和支路上,间距不大于1500m。

  道路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设置要求表

  道路级别 道路宽度 供水器间距(米) 备注

  次干道 30~60 1200 供水器应设置在道路两旁,当车辆吨位小于5吨时,间距应适当缩短

  支路 16~30 1500

  结合国内城市环卫设施发展经验,多结合消防水源或园林喷灌用水(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使用,马鞍山市可采用此类模式。洒水车配水器及消防水源应配置计量设施。污水厂回收中水也应配备节水器。

  9.3.6 机扫垃圾处理设施

  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和空气质量要求的重视,道路机械化清扫的数量和清扫范围越来越大,道路清扫车收集的垃圾分类处理已日益受到重视。清扫车收集的垃圾由泥沙、生活垃圾(含塑料瓶、袋和树叶等)、污水组成,污水占比约70%,泥沙20%,生活垃圾10%,并随着季节的变化各成分变化较大。 机扫垃圾中污水含量大,泥沙含量高,污水易堵塞市政管网,也不宜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因此,“十四五”期间结合部分垃圾转运站共设置4处机扫分选设施。可选用机扫垃圾分选成套处理设备,将机扫垃圾分选为生活垃圾、泥沙和污水,污水经进一步处理后中水回用,用于清洗车厢和场地保洁,泥沙可用于填坑或制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泥饼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机扫垃圾分选设施的垃圾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建设模式 备注

  1 慈湖站 配建机选设施 远期

  2 秀山站 配建机选设施 十四五

  3 教育园站 配建机选设施 十四五

  4 银黄站 配建机选设施 远期

  5 经开区站 配建机选设施 远期

  6 横山站 配建机选设施 十四五

  7 六中站 配建机选设施 远期

  8 十区站 改建 十四五

  9.4 市区农村清扫保洁设施规划

  乡村内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须有专门队伍,乡镇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8小时。乡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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