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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 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严守耕地红线,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经依法批准征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按照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进行补划。

  强化农用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开展更加安全、有效、经济的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确保土地用途转换后的安全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降解膜使用等措施。鼓励使用厚度大于0.01mm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养殖。

  4.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联防联控

  开展化工企业搬迁区、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垃圾填埋场等历史遗留地块污染项目区内土壤、地下水、沉积底泥的污染调查,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构建土水一体化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

  专栏6 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经济开发区遗留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及修复:对经济开发区内普通化工产业遗留地块进行风险管控与治理,有序修复受污染地块。

  (六)加强固废污染综合防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1. 完善固废处理体系,推动固废源头减量

  完善固废处理体系,规范固废处理设施布局,合理确定各类固废处理设施规模。重点聚焦结构性能力短板,全方位强化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一般污泥处置能力,增强部分工业固废如废布头、铸造砂的资源化处理能力。在重点行业聚集区建设固废集中处置中心,推动固废集约化处置。加快推进固废污染源头减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限值限量管理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降低生活垃圾产生量,强化白色污染治理,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

  专栏7 固废处理体系优化

  合理规划固废处理体系,原则上不再接收外地区产生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已经通过审批的加强规范监管。有针对性地建设专业性固废处理设施,进行高效化的处理和资源化转化,如废布头、铸造砂等。

  2.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实施垃圾分类。以城区、工业园区为试点,逐步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对家庭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分类,推进危险废物如废药品、废杀虫剂等有害废物的单独收运工作。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强制完成垃圾分类。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措施。开展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宣传,合理规划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设施点位,提高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密度。加强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动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于2025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储体系。

  专栏8 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

  对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实行工艺升级改造,提高处置能力和生活垃圾资源化转化率,在2021年之前建成城区10t/d 粪便处理、50t/d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和5t/d生活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

  3. 强化工业固废安全处置,推广绿色生产

  核实我区所有镇(街道)、园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量,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污染控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力度。提高对固废经营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倒逼企业提高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率,推进企业绿色建设和循环工业园区发展。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

  4. 推进农业固废处理体系建设,强化资源化利用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易回收地膜和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实施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对水产养殖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治理率达到95%。

  5. 提高危废处置水平,强化危废申报登记和监管工作

  进一步提高危废处置水平,重点加强电镀、废旧不锈钢回收利用等行业整治。提升开发区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中心“绿岛”项目运行质态,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难题。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实行医疗废物投放、收集、贮存全链条管理,加强医疗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实行“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管理模式,提高危废监管信息化水平,对危废贮存场所、转运流程实施全面备案、监管,切实实现危废处置的闭环管理。

  (七)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噪声信息化水平

  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噪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继续推进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加强环境噪声执法与监管,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1. 继续推进交通噪声污染治理

  以昼间等效连续声级接近噪声排放标准的姜堰大道、人民路、溱湖大道等交通干线噪声污染整治为重点,制定交通噪声污染分级治理与改善规划。优化交通管理和道路车流量控制,重点做好载重车等大型罐装车辆的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的严格管控。

  2. 强化敏感点集中区的声环境治理与改善

  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居住、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治理与改善工作。逐步落实敏感点周围高噪声排放企业的隔声与减震设施构建。

  3. 加强环境噪声执法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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