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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健全以环境风险企业、园区、重点区域为主要目标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遏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高发态势。2025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园区、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率100%,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工程建设率100%,企业、园区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区、镇(街道)、企业三级应急联动体系,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

  专栏11 环境风险防范重点任务

  重金属防治与风险防范工程:做好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在重金属排放量大的白米镇等地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2025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及全区重金属排放总量满足市考核要求。

  加强放射性处置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工作的建设,2021年底前形成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处置能力。

  (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坚持协同治理,构建更为立体化的环境监管系统,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建立污染防治措施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

  1. 坚持协同治理,构建更为立体化的环境监管系统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继续推进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源“一证式”管理模式。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建立排污许可质量控制长效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清洁生产审核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环境质量挂钩要求

  2. 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园区限值限量管理

  对医药、印染、新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只降不升。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有力推进江苏姜堰经济开发区开展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

  3.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推进“互联网+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构建高效司法联动机制。健全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深化环境执法监管垂改工作,构建区、镇(街道)、村三级监管执法体系,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

  4. 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机制

  优化生态保护财政政策。建立以绿色发展和环境改善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奖惩制度,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畜禽粪污、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农田退水循环利用的补贴力度。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完善固废、危废处理市场化机制,制定差别化的绿色价费政策。

  5. 建立污染防治措施长效管理机制

  持续做好城区黑臭水体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返黑返臭。有计划地推进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以河长制为抓手,落实农村河道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示范,推进农村地区“活水工程”,建立健全河道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十一)强化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精准响应溯源

  完善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提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应急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加密自动监测站点的布设,完善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构建铁塔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精准响应溯源。

  1. 提升实验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开展实验室VOCs、CO2和恶臭监测能力的建设,加快实验室土壤检测能力建设,可开展土壤理化指标、金属指标、有机指标的检测。2025年之前,形成满足日常执法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的能力。

  2. 加密自动监测站点布设

  完善全区生态监测网格化,实现我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织密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实现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增设11个乡镇地表水考核断面。完成声环境功能区与敏感区的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分类推进全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污染源在线仪器改造。实施“生态眼”项目,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业务建设,形成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重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遥感监测能力。

  3. 完善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强化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填平补齐、更新改造园区及企业现有监控设施。完成江苏姜堰经济开发区周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自控阀门,实现限量排放和自动截污。完成限制监测监控网络体系,统一设计园区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所有自动站点、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运行。

  4. 加强VOCs监测监控全覆盖

  提高对车辆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追踪和快速普查能力。逐步推行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与公安部门的交警管理系统连接共享。用好“VOCs走航监测车”,为VOCs和O3协同管控和大气污染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撑。对环境执法部门配备手持式汽车尾气分析仪,实现VOCs监测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5. 构建铁塔高空视频监控系统

  在通扬运河的1号桥-2号桥之间设置1座铁塔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无人机遥感监测,实时监控雨洪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各类排污口,实现排口可视、可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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