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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65 80 约束性

  五、土壤与固废环境 2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0 93 预期性

  21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95 预期性

  2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 50 100 预期性

  六、辐射环境 23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 (起/万枚) / <1.3 预期性

  七、生态系统 24 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0.88 ≥0.88 约束性

  25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15 ≥15 约束性

  26 自然湿地保护率 % 52 60 约束性

  27 林木覆盖率 % 27.28 27.33 约束性

  28 生态质量指数(EI) — / 保持稳定 预期性

  29 重要物种保护率 % / ≥90 预期性

  八、满意度 30 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 — 90 ≥95 预期性

  *表示五年累计。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与运输结构,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切实助力我区“十四五”末期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1.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产业链,重点推进高耗能行业如喷涂、印刷、有色金属等行业绿色改造,加强油气装备、汽车零部件、船舶配件等重点行业末端治理技术。构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农产品加工绿色产业链,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整体格局,发展农产品绿色低碳运输和绿色电商运营。发展绿色低碳服务业,加速现代物流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推进“绿屋顶”计划,推动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强化能耗“双控”

  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实施一批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天然气储气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姜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与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在工业生产领域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CCUS)等碳减排关键技术的设备研发和创新,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

  3.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提高我区道路绿化覆盖率,增加草地、湿地、生态缓冲区、生态修养区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我区河渠防护林建设。以溱湖国家湿地公园为典范,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功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深入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以溱湖生态经济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为典范,探索姜堰经济开发区等建设一个“近零碳排放”工业区。

  4. 探索碳排放市场化交易工作,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推进碳排放交易,按照江苏省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培育一批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做好我区企业纳入碳市场的相关准备工作。

  加强全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强温室气体监测与信息化平台建设,从排放源和污染物监测入手,形成完善的监测机制。

  (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转型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工业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打造我区现代农业、服务业新亮点。

  1.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鼓励机械、电子、纺织等传统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加快突破光伏行业、储能电池、智能电网装备、清洁能源发电等重点行业核心关键技术,打造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推动传统产业循环化发展,对机械制造业,纺织、石油装备等重点行业,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和循环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等绿色产业,着力提升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

  推进淤溪龙溪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姜堰经济开发区创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 优化用地结构,加强资源能源集约

  优化用地结构,强化用地布局和约束。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做好工业企业效益评价,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大力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推进纺织、印染、电镀等重点企业“入园进区”,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不符合园区定位的产业从严审批。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制度,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强化重点管控单元空间、总量和准入的环境管理。

  3.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落地,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相关规划要求及各项准入要求,为碳达峰行动腾出环境容量。

  持续推进建材、喷涂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比例达100%。

  4. 优化绿色城镇发展格局,开展生态田园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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