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直销、严厉打击传销。推动建立“打传”工作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群防群控等措施,全面提高打击传销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着力整治聚集式传销。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规范直销行为,做好直销会议报备和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要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继续推进违法广告、虚假广告治理,加大对媒体、户外、网络等广告媒介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各种违法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查处,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协同共治新格局,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信用分类分级监管,重点加强“黑名单”主体企业在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使信用监管机制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挥重要作用。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并与信用宜兴等政务信用信息传播渠道形成对接,根据权力事项清单,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用信息100%公开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力。
2.加大竞争执法力度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切实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督促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严格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水平。试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加大“两反”力度。围绕全省和无锡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两反”的部署,从“秩序”入手,配合抓好反垄断工作,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是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综合运用约谈、告诫等手段,把垄断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密切关注平台经济发展动向,配合开展互联网领域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互联网广告监测机制,加强对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引导平台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围绕重点行业和热点问题展开专项检查和巡查。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医疗、教育、房地产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十四五”期间争取水、电、气、教育、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房地产等民生领域实现价格检查全覆盖。
3.全面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继续强化法制审核和两级会审制度。加强法制培训和指导,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建议、示范、辅导、规劝等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教育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开展特色法治活动,提升全体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能力、思辨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易引发诉讼复议的行政争议。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形式多渠道多举措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听证、复议、诉讼解决行政执法矛盾。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注重发挥市场监督局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培训指导,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宜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常态化。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全面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各类风险等级科学安排抽查比例。
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层次,提高执法办案的主动性和精准性。在执法机制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在执法方向上,把执法的主攻方向锁定在关系生产安全、生命安全和消费安全及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上。在执法方法上,要惩教并举、标本兼治,采取“防管控打”相结合,探索“宽进严管”的方式方法,形成案前案情研判、案中集中突破,案后分析规范。在查办案件上,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积极、稳妥、规范查办案件。
(三)推进监管治理体系,筑牢与发展相统筹的质量安全底线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公益损害风险防控中心”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实验室装修、检验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尽快实现中心的上线运作。
加强食材配送的监管。加强对苏南食材配送公司的驻场监管力度,扩充快速抽检能力,实现配送食材快检项目全覆盖。
加强高风险业态的监管。对辖区内高风险业态进行联合检查,加强监管频次和力度切实提升高风险餐饮业态的监管水平。
完善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广“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研究更加高效的数据应用,突出“互联网+”属性,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倒逼餐饮主体自律,增强监督检查的公信力。
加强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检查。督促复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