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抓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监管要求的自查自纠制度。加大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原辅料进货、出厂检验“进出关”的倒查,从根本上化解风险源。紧抓日常监管,突出监督抽检,强化执法稽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创新监管方式。开展“交叉互查”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行动中“老带新”、“熟带生”、“实战代替理论”的特点培养锻炼监管队伍。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单位辅助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
2.强化药品安全体系建设
进一步融合药品监管体系。深化局内部的联动机制,强化局职能科室与分局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工作要求的无缝对接。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组建药品监管专业团队,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药品监管能力,增加药品专业监管人数。
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加大对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力度。加大对使用范围广、不良反应集中、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继续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市场风险隐患,妥善处置药品安全事件。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完善疫苗监管体系。贯彻《疫苗管理法》,加强疫苗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及跟踪检查,明确与卫生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疫苗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疫苗接种配送单位年检查覆盖率100%。
推进化妆品市场监管。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化妆品监管的氛围。加大对化妆品市场的抽检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开展化妆品管理示范点的评选,树立良好的典型,引导化妆品市场规范经营。
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药品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并联合卫计委、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奖励和惩戒,打造良好的行业形象。建立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记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从业“黑名单”制度,禁止有恶劣从业经历的人员进入行业;同时,开展各种技术能手等竞赛和评选活动,树立行业典型。
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强化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定期通报监管动态,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形成药品治理合力。
探索第三方风险研判。邀请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对全市的药械市场进行风险摸底,研判市场存在的监管风险,定期商讨监管方案,确定监管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重点产品监管。突出市级重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提高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抽查范围、抽查频次,通过监督抽查反馈的数据,综合分析我市重点产(商)品质量总体状况,为日常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加强对电线电缆、紫砂陶、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化工、建材、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行业的质量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频次和监管要求,使质量监管更具针对性。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生产许可证企业、3C认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有机产品认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重点领域后续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加大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力度,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积极遏制企业“潜规则”现象,防止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积极推动企业不断增强质量诚信意识,组织我市更多的企业申报江苏省质量信用AA、AAA级企业。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推动专委会实体化运作。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完善专委会日常工作制度,重点细化定期会议、督查督办、通报考核、警示约谈、联合执法等制度,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板块之间的快速、高效专委会运行工作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不踩安全生产红线,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建立全员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教育。
加强重点领域和企业检查。开展高风险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持续落实重点企业、重点设备使用单位的“专家会诊”,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专家辅助开展监察工作。
建立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推广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全市特种设备基本信息,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智慧叉车、电梯物联网建设)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合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中领导与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