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题,统筹安排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分级管理、各自负责、建立管理部门与供热企业分级负责的城区冬季供热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处理、预案启动,落实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2.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和《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保市政办〔2014〕2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蠡县供热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12.1.4适用范围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影响供暖面积小于5万㎡)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影响供暖面积5~10万㎡)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影响供暖面积大于10~20万㎡)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影响供暖面积大于20万㎡)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12.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2.2.1应急指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工作组是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协调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贯彻国家应急工作方针,根据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订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及时了解掌握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和新闻媒体发布。
(6)城区供热应急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和专家顾问组。
12.2.2应急指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在应急处理期间负责工作组正副组长、成员部门和专家顾问组的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指挥工作组的指示。应急处理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顾问组专家进行联络。
12.2.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 听取现场救援情况报告,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并监督救援方案的实施。
(2)及时向工作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并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决策和指示。
(3)当现场救援方案因技术问题受阻时,有权调配行业资源、设备和技术力量进行增援。
(4)负责跨行业的救援协调工作(例如:供水、供电、供汽、供煤、交通运输等)。
(5)在特定环境下,有权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或启动本部门的供热应急资金,并监督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严格监督事件调查、处理过程,并提出意见,对事故(事件)做出评估上报工作组。
12.2.4应急指挥工作组专家顾问组及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工作组专家顾问组由城市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
(2)应急处理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反馈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12.2.5集中供热单位职责
集中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指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12.3 供热应急
12.3.1供热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各供热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及应对措施报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他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预警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