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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辛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辛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总 则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强化矿产要素保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规范矿产开发利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十四五”规划》 《辛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辛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辛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在编,未批)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辛集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和矿业管理制度,编制《辛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辛集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是辛集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

  《规划》范围为全市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辛集市是河北省直管县级市,位于石家庄市以东65.0千米、衡水市以西45.0千米,全市总面积951.7平方千米。2020年,全市人口59.5万,地区生产总值426.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2921元。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

  一、矿产资源赋存状况

  辛集市内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较少,主要有:石油与天然气、地热、岩盐矿。

  辛集市矿产资源空间分布规律明显,石油和天然气主要分布在河庄、南小陈、台家庄、南智丘一带。地热资源储量丰富,全市均有分布,开发利用条件较好。岩盐矿集中分布在西南部与宁晋县交界处。

  (一)地热资源

  辛集市地热资源分布广泛,储量丰富,主要赋存于明化镇组、馆陶组、基岩热储。地热流体可开采量为863.7万立方米/年,地热流体可开采热量2.0万亿千焦/年,相当于标准煤6.8万吨/年。

  明化镇组热储全市均有分布,底界埋深一般为800~1600米,井口水温50~64℃。该层地热水作为后备饮用水源,禁止开采。

  馆陶组热储全市均有分布,底界埋深一般为1200~2000米,井口水温57~64℃。地热流体可开采量582.3万立方米/年,地热流体可开采热量1.1万亿千焦/年,相当于标准煤3.8万吨/年。

  基岩热储分布在东南、西南部,顶界埋深一般为1500~4000米,井口水温60~80℃。地热流体可开采量281.4万立方米/年,地热流体可开采热量0.9万亿千焦/年,相当于标准煤3.0万吨/年。

  (二)岩盐矿

  辛集岩盐矿资源属于宁晋-辛集岩盐田,盐田位于宁晋县东北部四芝兰至辛集一带,分布面积约202.0平方千米。岩盐矿资源总量367.6亿吨,折合NaCl量307.9 亿吨,矿体延伸规模属大型。估算辛集市内岩盐矿资源总量76.2亿吨,折合 NaCl量64.3亿吨。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岩盐矿勘查程度较低,未进行开发利用。目前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为地热,本轮规划主要对地热资源进行勘查开发与保护部署。

  至2020年底,全市地热采矿权16个,矿区内在用地热井24眼,其中开采井12眼,回灌井12眼,全部用于地热供暖,矿区生产规模总量271.9万立方米/年。

  第二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辛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和《辛集市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辛集市政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任务落实,加大监管力度,较好的完成了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成效显著。

  一、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显著提升

  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辛集市地热集中开采区、旧城镇、小辛庄乡馆陶组热储达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面积146.6平方千米,回灌条件下地热流体可开采量3443.3万立方米/年。

  二、矿产资源布局结构更加合理

  全市地热采矿权总数从2015年的1个增加到16个,采矿区总面积从2.6平方千米增加到11.0平方千米,地热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禁止开采明化镇组热储,封停取缔明化镇组地热井7眼。圈定出2处基岩热储浅埋区,面积440.5平方千米,为进一步勘查基岩热储奠定了基础。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2020年,全市地热开采总量271.9万立方米,控制在上一轮规划制定的开采总量目标范围内。通过“回灌系统整合”“补建回灌井”等措施,强力实施地热水回灌,全市新增地热回灌井12眼,基本实现“一采一灌”开发模式,地热水回灌率达到70%以上,整体回灌率大幅提升。砖瓦用粘土治理恢复面积达到267公顷以上,治理率达到100%。

  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逐步好转

  认真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热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19〕2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严格管控抽采地热水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70号)等文件,查处了38眼无证开采地热井,全面推进地热尾水同层回灌,规范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基本形成矿产资源集约利用、秩序良好的开发局面(专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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