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资金 商业银行贷款、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非金融机构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出口信贷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
11.6 工程招投标
11.6.1招投标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合同法》中有关规定;
(3)《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
11.6.2招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要求项目投标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通告,公开招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票人获得同等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2)公平原则
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同等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
(3)公正原则
要求公平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诚信实用原则
招标投档当事人都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自主决策,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涉。
(5)接受行政监督原则
招投标活动的核心是竞争,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是竞争的过程,招投标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在招投标的全过程要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1.6.3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
项目招标包含工程各阶段的参建方,招标方式全部为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可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技术经验丰富、服务优良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公开投标可增加竞标的透明度,防止劣质产品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还可使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造价,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在招标类别中得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于种类复杂专业技术较强,采用委托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代理招标。
11.6.4组织程序及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业主单位要设置专门的招投标部门,按程序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业主单位即买方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过程,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招标技术文件。评标要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招标书进行技术商务评审,评审结果上报评标委员会审定,整个招标采购过程要经过省、市项目局办的监督管理。
11.6.5招投标组织形式
为保证工作项目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序的原则下进行,工程项目招标阶段由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机构整体把握、控制、调整。
在资格预审阶段,由专门机构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参加人员有:有关领导、有关专业技术及财务经济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工作应按照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竞争优选、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保证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的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大于成员总数的2/3。这些专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11.6.6公开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申请;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
(3)刊登招标通告、评审通告;
(4)资格预审;
(5)发售招标文件;
(6)现场勘查与标前会议;
(7)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8)谈判签约。
11.6.7项目招标内容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项目招标情况如表12-2。
表12-2 项目招标方案表
招标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投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 ★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
第12章 供热应急预警
12.1 总则
12.1.1目的
为提高本县有效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2.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政府及各部门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供热企业、专家顾问组的工作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