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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三)持续完善拥军优抚工作机制

  完善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时自然增长,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待抚恤补助资金。建立优抚与各类惠民政策联动配套机制,有效地缓解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优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军转地退人员就业机制,确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的同时提高安置岗位质量。放宽安置地限制并允许灵活就业,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就业创业前的培训工作。

  (四)努力增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功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窗口设置,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接待人员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打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环节,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处理”。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抽调选派司法行政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法律工作力量。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服务力量,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专业化能力。

  (五)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

  促进信息化与社会保障工作深度融合,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效率。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卡通用”的公共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线上社保服务平台,转变以往“信息孤岛”状态,打破数据壁垒,为西城区居民提供社保年度参保信息查询、养老金测算、社保关系转移查询、异地就医查询、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状态查询等服务,并在后期提供更多的一网通办事项目。鼓励各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升级集求助、救助和捐赠信息于一体的区域性慈善信息平台,推动慈善事业的透明化、规范化发展。

  七、提高养老育幼服务发展质量

  落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满足“一老一小”就近服务需求,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加快建设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城区,真正实现老有颐养、幼有善育。

  (一)完善以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构建“三边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机制,通过区级指导、街道统筹、社区落实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老年人在其周边、身边和床边就近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增补居家为老服务床位,制定配置标准与配套政策,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7张。建立“物业+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立高质量养老护理员和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护理员的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提升复合型养老福利设施建设水平

  着眼于“老、残、儿”服务设施一体化,推动具有养老功能的复合型福利设施建设,形成规范完备的复合型福利设施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养老设施均衡化布局,积极推进养老照料中心等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驿站建设,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社区养老服务10分钟可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设施建设,着力培养龙头养老服务企业,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发展。

  (三)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

  充分整合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与养老照料中心、养老驿站签约老年健康管理工作,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完善老年群体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机制,开展老年就医优待、健康体检、老年病筛查、慢病干预、照护服务、康复护理、安宁关怀等服务,形成生活照料和医疗照护相结合的机制。广泛开展体质健康测评、慢病运动干预管理等医养结合项目,推动利用率不高的医疗资源转型为专业老年护理设施。

  (四)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区建设

  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利用区内棚改项目建设区级、街道级儿童活动中心。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实现图书馆、文化馆等向儿童免费开放,组织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动。加强儿童体质监测,丰富儿童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统筹规划建设区属儿童福利机构。关注身心缺陷儿童的特殊需求,实施残障儿童15年免费特殊教育。加强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逐步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儿童休息活动区等,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

  (五)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完善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措施,为婴幼儿家庭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建成一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服务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

  八、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服务能力

  聚焦人民居住品质改善新期许,结合老城保护和城市更新新要求,优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机制与路径,加大保障性住房补贴支持力度,稳步提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逐步建立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机制,真正实现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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