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资源消耗与经济协调性
东至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强化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分解落实年度取水计划,下达52个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指标并实行动态监管。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制定《东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东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东至县大板水库灌区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灌区,全县30家企业被命名为市级节水型企业,46个县直机关被命名为节水型公共机构,南山上院等7个小区被命名为节水型小区,市级中小学实践节水教育基地通过市级验收。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0年东至县单位GDP用水量为112.6m3/万元(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2022年东至县单位GDP用水量为96.8m3/万元,比2022年下降14.03%。。
(3)碳排放状况
根据目前可获得的数据,主要分析东至县2015-2019年碳排放现状,东至县的碳排放现状如表3.1-1所示。可以看出,随着东至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二氧化碳排放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从2015年的256.76万吨增加到2019年的305.21万吨,年均增长4.42%。
表3.1-1 2015-2019年东至县碳排放总量(万吨CO2当量)
排放类型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排放总量 256.76 275.91 279 305.48 305.21
全县碳排放强度和人均CO2排放量如表3.2-3所示。可以看出,随着东至县产业结构的改善以及技术水平的进步,全县碳强度在总体上已经处于下降趋势,由2015年的1.9302吨/万元降为2019年的1.5057吨/万元,年均降幅达4.4%。然而,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则呈总体缓慢增长态势,从2015年的5.39吨/人上升至2019年的6.20吨/人。
图3.1-3 2015-2019年东至县碳排放强度及人均CO2排放量
3.1.2污染物排放与经济发展协调性分析
(1)人均GDP与水污染物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东至县近5年(2017-2021年)的人均水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将其与人均GDP建立拟合曲线(图3.1-4)。东至县人均化学需氧量和人均总氮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先呈U型曲线后呈倒U型曲线,人均氨氮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总体上符合倒U型曲线,人均总磷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先呈上升趋势后趋向稳定。随着经济生态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人均总氮排放量和人均氨氮排放量呈现下降的趋势。总体来看,东至县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度较好,但未来仍需持续保持良好的水污染控制力度,尤其是要避免人均总氮排放量和人均总磷的反弹。
图3.1-4 东至县水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
(2)人均GDP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东至县近5年(2017-2021年)的人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将其与人均GDP建立拟合曲线(图3.1-5)。东至县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呈倒U型曲线,表明随着产业的转型升级,环保投入增加、治理技术的进步,人均GDP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下降,社会经济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总体上呈U型曲线,人均烟(粉)尘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先呈倒U型曲线后呈U型曲线,增加趋势明显,按当前趋势发展,未来东至县需进一步提高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排放控制力度,亟需更严格的政策来降低两种污染物的排放。
图3.1-5 东至县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人均GDP拟合曲线
3.2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
3.2.1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经济发展预测
东至县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其中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3.3亿元,2017-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达10.06%。根据东至县近年来地区生产总值变化趋势,以及东至县相关发展规划,结合《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2025年东至县地区生产总值目标350亿元,年均增速要大于7.5%以上。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变化趋势见图3.2-1。
(2)人口增长预测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东至县常住人口约40万人,结合《东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及《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目标,随着东至县进一步统筹优化镇域经济发展布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充分考虑东至县生活品质的提高以及高等教育、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对人口的集聚效应,综合经济相关、趋势外推等方法,到2025年时,东至县常住人口约40.4万人,到2030年东至县常住人口约41.1万人。
(3)城镇化水平预测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1年东至县城镇人口数量为22.14万人,城镇化率为55.58%。结合《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2025年城镇化率目标为60%,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东至县城镇化水平仍将有大幅度提升。按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速保持在1%左右,预计到2030年,东至县城镇化率将达到65%。
3.2.2资源能源消耗预测
(1)能源消耗预测
2017-2021年,东至县能源消耗量分别为89.22、94.68、100.32、98.25、105.15万吨标煤,利用弹性系数法预测2025年和2027年东至县能源需求量。弹性系数是指年平均能源增长率与年国民经济的增长率之比,通过计算,东至县能源需求弹性系数约为0.275。因此,2025和2030年东至县能源消耗总量预计分别为155.88和236.26万吨标准煤,则2025和2030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为0.4453和0.4909吨标煤/万元。
(2)水资源消耗预测
随着水利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体系将进一步优化,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的不断提升,东至县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将不断提升,县域总用水量将有所下降。考虑到未来东至县人口吸引力的不断提升,人口数量将出现一定增长,也会导致用水量的部分增加。综合两方面效应预测得2025年和2027年用水量维持在2.3亿立方米左右。根据经济总量预测结果,2025年和2027年,单位GDP用水量将分别为85.58和78.6立方米/万元。
3.2.3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预测
(1)大气环境质量
东至县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从大气主要污染物来看,2018-2021年,SO2、NO2、PM2.5、PM10和臭氧浓度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总体上,大气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然而考虑到疫情影响,各地大气污染物浓度普遍低于同期水平,PM2.5和臭氧浓度2020年之前均没有达到二级标准,东至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尚不能完全保证。预计在2027年前,大气主要污染物仍为PM2.5和臭氧。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因此,控制VOCs排放是东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东至县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均需致力于PM2.5浓度与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进一步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