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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

  4.3.1开展土壤地块风险筛查

  贯彻实施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机制,制定年度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例行环境监测体系。做好南陵县何湾镇、工山镇、烟墩镇等尾矿库监管,开展矿区周边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建立南陵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调查,形成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动态管理机制。

  4.3.2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严控工业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根据工业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

  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4.3.3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整治

  按照《南陵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和《南陵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建立全县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和修复污染场地目录,积极建立适合南陵县实际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

  4.3.4强化未污染土壤地保护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4.4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4.4.1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

  2020年推进县城区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优先在籍山镇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年内达到单位全覆盖、居民小区“双80”的工作目标(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80%、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80%)。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利用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实施中转站改造、新建,满足分类中转和环保需求。

  4.4.2 提高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由环保部门监督企业自身对工业废渣进行综合利用,或通过外售给其他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对电子废物、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定期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

  4.5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4.5.1 加强对噪声源的控制

  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量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

  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振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

  4.5.2合理设置噪声隔离带

  加强道路绿色廊道建设,在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不断完善由乔木—灌木—花草组成的绿化带,优化选线,合理评估,确保高速、国道省道等重要通道线声源对噪声环境的影响。区域内高速公路或高架立交与居民点小于200米范围的要求设置一定的隔声屏障设施,实现交通与住宅小区噪声的有效隔离。

  合理规划工业和商业布局,尽量使产生噪音大的区域远离居民区。在工业区和居民区间应增加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

  4.6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6.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按照《南陵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优先安排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有机肥厂建设用地等政策。

  4.6.2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依据《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快落实《南陵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养殖区域实施分区管控,严防污水、污染物、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养殖水体。加强养殖过程管控,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管理,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投饵施肥,合理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建立和完善养殖档案,实行标准化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4.6.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1)实施源头控制,减少面源污染源

  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全面推广测土施肥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精准施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茶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继续推动农膜的回收。

  推进有机肥资源利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鼓励农民积造农家肥。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

  (2)加强末端治理,控制面源污染

  在各地块现有田埂的基础上进行加高、加宽,建设生态田埂,拦蓄初期雨水,减少初期雨水进入河道的数量。在现有条件基础上,构建生态沟渠、池塘系统、生态隔离带,拦截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的泥沙和各类营养物质。

  4.6.4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治

  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水电路,整治脏乱差,持续加强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建设,加快乡镇政府驻地整治,继续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及自然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启动“生态宜居新村”建设,同步推进相应中心村建设。在此基础上,不断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人口集聚、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特色小镇。进一步提高8个乡镇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质量,实现中心村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县城周边、景区周边、主要交通干道周边自然村实现全面整治。确保到2020年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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