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6
(一)主要成效 6
(二)存在的问题 9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
二、总体要求 12
(一)指导思想 12
(二)基本原则 12
(三)规划目标 13
三、全面擘画人民城市建设新篇章 15
(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15
(二)打造最美生态江湾 17
(三)推进长三角共保联治 19
(四)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 20
四、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21
(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1
(二)推动产业低碳发展 22
(三)构建清洁能源体系 23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25
(五)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26
五、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8
(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 28
1.坚持PM2.5和O3协同控制 28
2.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29
3.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31
(二)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32
1.巩固深化水污染防治 32
2.着力推动水生态保护 34
3.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 35
4.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36
5.积极开展水文化建设 36
(三)持续管控土壤风险 37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37
2.巩固耕地土壤分类管理 39
3.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40
4.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41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42
1.生活垃圾精细化处理 42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43
3.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 44
4.医疗废物安全化处置 46
(五)深化农村环境整治 47
1.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47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48
(六)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50
1.加强城乡噪声监管 50
2.确保辐射安全管控 50
3.强化异味管理防治 51
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1
(一)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51
1.构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 51
2.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52
3.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53
4.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54
5.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55
6.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56
7.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57
(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57
1.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57
2.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58
3.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 59
4.完善智慧环保新平台 60
5.提升生态环境科研能力 60
七、保障措施 61
(一)落实主体责任 61
(二)加大投入力度 61
(三)实施重大工程 62
(四)加强人才建设 62
(五)强化跟踪评估 62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也是芜湖市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建设人民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芜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芜湖市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全市持续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文明芜湖样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一)主要成效
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完成。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6.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8.3%,比2015年提高8.3%;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比例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9%、16.9%、22.4%、23.68%;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处于正常水平,未发生各类辐射事故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森林覆盖率26.82%,森林蓄积量719万立方米,全市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2. 长江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开展长江芜湖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积极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持续深化“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7项举措,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拆除码头、修造船点和黄砂经营点216个,释放长江岸线32.3公里,腾出滩涂陆域面积6000亩;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市1000多户合法持证捕捞渔民全部退出天然渔业捕捞,千余艘捕捞渔船全部回收拆解;强化复绿补绿建设,建设全长10.4公里、总面积8.12平方公里“十里江湾”生态景观带。
3.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03台,全面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全市范围黄标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推进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碧水保卫战坚决有力。完成96个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推进镇政府驻地及省级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完成218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市74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通过“初见成效”验收。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21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试点项目;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涉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管理,安全处置新冠医疗废物92.2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