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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9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率(%) 100 100 100 完成

  重金属 20 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 --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

  生态保护 21 自然保护区和受保护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率(%) 5.73 保持现状并略有提升 5.73 完成

  22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 84 保持现状并略有提升 84 完成

  23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93.2 保持现状并略有提升 92.3* 基本完成

  注:带*指标因2020年数据尚未发布,采用2019年数据。

  “十三五”规划总计安排治污水工程、治气治霾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4大类项目共22个重点工程项目,至2020年底,所有项目均顺利实施完成。

  表1-2 “十三五”规划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个数 完成情况

  1 治污水 11 完成

  2 治气治霾 5 完成

  3 生态保护 1 完成

  4 监管能力建设 5 完成

  合计 22 完成

  (二)工作成效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庆元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清废攻坚战”,着力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推进重点区域治气攻坚,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淘汰燃煤锅炉94台,完成69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43家企业锅炉烟气排放整治,全域基本消除“黑烟囱”。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由2015年的98%提高至2020年的100%,PM2.5浓度由2015年的27微克/立方米降至2020年的19微克/立方米。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至2020年先后完成百山祖、荷地、贤良等5个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翔龙佳苑、金水湾等5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和屏都综合新区一期、浙江庆元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建成省级美丽河湖3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巡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Ⅰ-Ⅲ类的比例为100%。深化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完成5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和61个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布点工作,建立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点10个。大力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计完成工业源570家、农业源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5家,移动源14家、生活源345家,完成率100%。

  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以来,庆元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生态经济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绿色发展指数居全市第二。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精品农业“912”工程,“庆元香菇”入选“2018中国好香菇”,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数保持全市第一,创成市生态精品农业示范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县。食用菌产业全产业链和竹产业全产业链上榜全省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2020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1亿元,同比增长3.0%。生态工业提质增效。竹木、铅笔、食用菌三大传统加工产业提档升级,成功打造“中国竹制品产业基地”“中国铅笔生产基地”“中国食用菌产业基地”。生态服务业繁荣发展。“十三五”时期,庆元服务业占GDP比重首次突破50%,实现质的飞跃。旅游收入由2015年的9.77亿元增至2019年的29.39亿元,增长200%,旅游人次由2015年的205.25万增至2019年的369.9万人次,增长80%。“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低小散”“低散乱”企业整治525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0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6家,节水型企业12家。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三五”以来,庆元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大花园、勇争最美花骨朵”目标,执行最顶格的生态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态保护指数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入选“美丽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创成省空气清新示范县,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庆元县隆宫乡莲湖村获得“美丽浙江魅力示范点”称号。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国家公园创建方案,积极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不断健全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利用“4.7庆元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和参与度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益浓厚。

  自然生态保护持续增强。先后出台《庆元县环境功能区划》《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空间管控。2017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划定面积854.22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比例为45.01%。全力争创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通过体制试点评估验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新增全球新物种-百山祖角蟾。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贵南洋、鱼条漈省际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兰溪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监控系统建成投用。完成工业园区及县城第二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空气质量指标24小时监控预警。完成涉污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实时掌握涉污企业动向。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至2.7万t/d,污水处理率提升至97.75%,完成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28公里,管网长度提升至117公里。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不断完善,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实现乡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实现河(湖)长全覆盖。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三五”期间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完成庆元工业园区(省级)、庆元香菇小镇等区域环评。深化“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推行环评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并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公检法与环保联动机制,成立了庆元县检察院驻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庆元县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判断

  (一)“十三五”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质量概况

  “十三五”期间,庆元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自2016年以来均保持在99%以上并实现逐年提升。包括PM10、SO2、NO2 、PM2.5年均值在内的各项指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表2-1 “十三五”期间庆元县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mg/Nm3)

  指标 年份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PM10年均值 0.042 0.039 0.034 0.032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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