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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充电桩布局“十四五”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义乌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发改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委、国资办、商城集团、陆港集团、恒风集团公司和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规划实施

  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落实,将充电桩布局规划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建设、监督、运营以及平台建立等各环节所涉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细则,并做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和规划中期、总结评估。积极鼓励充电服务商参与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

  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从电费、税费、运营补贴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减轻企业投资压力和用户使用经济性。强化对高速公路、乡镇、居住社区等保障型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充电桩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落实检定人员、检定设备等配套资金投入,提升计量检定服务能力。

  (四)强化要素保障

  落实国家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求。鼓励充换电运营企业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场站、出租车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场所业主单位应保证必要的用地,并给予租金减免等支持。

  (五)加强宣传示范

  推进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工作。加大示范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集成实践活动。选择合适小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各项优惠发展政策、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动态等的宣传,充分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电动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六、实施效果

  (一)投资规模测算

  表5参考造价水平

  序号 类型 造价

  1 交流充电桩 0.8万元/台

  2 直流充电桩 10万元/台

  3 公用充电换站 250万元/座

  根据现有充换电设施产品制造成本、建设场地条件、电力设施需求等现实状况,结合新模式、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趋势和应用情况,参照已建工程造价水平,我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预计投资1.56亿元左右,其中公共领域充换电站投资约5000万元左右,自用充电桩投资约4600万元左右,公共领域充电桩投资约6000万元左右。

  (二)社会效益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可满足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按平均每度电支持电动汽车行驶8公里,车辆年行驶里程平均2万公里测算,年充电量可达1.4亿千瓦时,相当于年替代燃油0.65万吨,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6万吨。

  七、近期建设计划

  根据新能源车增长速度和停车场建设进度,提出2021-2025年期间建设进度合理建议,如下:

  2022-2023年:各镇街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目标的60%以上。

  2024-2025年:各镇街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1

  附表1 义乌市电动车保有量预测 单位:辆

  车辆类型 2020年现状 2021年增量 2022年增量 2023年增量 2024年增量 2025年增量 合计

  电动汽车 8570 8500 8642 8397 8425 9329 51862

  其中:公交车 880 131 150 172 198 227 1758

  出租车 733 131 155 183 215 254 1671

  附件2 义乌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图

  附图1 义乌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附图2 义乌市核心发展区域充电基础建设情况

  附图3 义乌国际商贸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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