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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长发改规划〔2022〕4号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兴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长兴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是列入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重点专项规划,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兴县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长兴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长兴教育现代化进程,服务和支撑长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结合长兴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县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这一要旨,坚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目标,全面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化行动,顺利完成一系列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与此同时,也清醒的看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各级各类教育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学位紧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规模学校仍存在,学校布局仍有待优化,教育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还不够创新,全学段优质均衡的教育教学生态链尚待进一步形成等。

  “十四五”时期,世界形势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长兴正处于战略地位持续彰显期、生态红利加速释放期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蝶变期,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需求更为迫切,提高教育质量成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建设高质量教育生态体系,不断扩大“学在长兴”教育品牌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坚持优先发展。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费优先投入,建设优先保障,人才优先引进。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源源不断地释放教育红利,为长兴加快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文化引领与科技支撑。

  坚持全域统筹。把优质均衡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提升,逐步消除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模式,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师资配置、课程设置等,促进全域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惠及于民、惠及于生。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谋划全县教育系统内外、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办学活力。加强教育系统内外协作配合,凝聚共识,优化教育结构、学科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水平。

  坚持整体智治。强化基于数字化的校园智慧化治理,以数字技术全面赋能引领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适应新时代的教育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生态体系。城乡教育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学在长兴”教育品牌影响力,为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创“富美长兴”美好未来作出教育新贡献。

  “十四五”长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维度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学段与规模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1.92 1.8

  义务教育在校生数(万人) 5.49 5.52

  高中段在校生数(万人) 0.9795 1.01

  公平

  与

  均衡 校际优质均衡系数 小学段 0.221 0.213

  初中段 0.195 0.19

  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学前段 90 >90

  义务段 >98 >98

  高中段 80 85

  普及

  与

  质量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112 >100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 >99 >99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3.5 72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4.6 15.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4 12

  初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的比例(%) 初中 1.26 10

  普通高中 11.43 22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中职 88.1 90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5.03 50.03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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