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东向、北向入城通道智慧化建设
数字化与智慧化将是“十四五”期间道路建设与提升的主要方向之一,建议东向、北向入城通道在快速化提升的基础上,同时开展智慧化提升。东向入城通道10.7千米,北向入城通道22.7千米,合计智慧化改造33.4千米,投资暂按8000万元估计。
智慧交通系统主要包括智慧交通、智慧运维、智能联网等,智慧交通主要通过交通态势感知进行交通状态评估、拥堵状态具象化分析等,进一步为通过视频算法进行交通要素分析和综合预警;智慧运维包括智慧健康监测、智慧运维等,通过健康监测、风险预警等为智慧运营养护提供基础支持;智能网联包括云控、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测试平台、车联网、网联车辆管理服务平台及安全管理系统等。
6.1.3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淳安计划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一)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
(1)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普通公路为基础,水路运输为补充,民航有效衔接的多层次、高效便捷的城际客运网络。在城市群、都市圈内利用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构建大容量快速客运系统,加快退出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优化城际客运供给方式,提升服务品质。
(2)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完善客运产品体系,创新空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客运产品,实现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完善市内渡运、岛际客运服务网络,提升水路客运服务水平。优化进出站流程,推进铁路、长途客运旅客进站安检及身份查验流程标准化,提高进出站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探索建立民航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转城市轨道交通换乘免安检机制。加强站车船环境建设,提升旅客在途体验。创新旅游客流组织模式,增加旅游列车开行范围和数量,有效提升旅游列车服务品质。
(3)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加强和完善民航机场、铁路、道路客运、航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及管理。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同步建设、协调运营、协调管理,引导推进立体换乘、同台换乘。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民航、铁路客运等运营时间的匹配衔接。鼓励企业提供旅客联程、往返等票务服务,加快实施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推动中转换乘信息互联共享和交通导向标识标准化。完善旅客联程联运票价优惠政策和多人套票优惠政策,引导公众和家庭出行选择集约化运输方式。
(4)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树立“窄路密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强支路街巷路建设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网络。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不断优化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路权分配,均衡道路交通资源。
(二)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全面推进和深化公交都市建设,结合实际构建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通勤主导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析,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因地制宜允许单行线道路上公交车双向通行。
(3)改善公众出行体验。进一步提高空调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提高无障碍城市公交车辆更新比例。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设施产品,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推进实施阶梯优惠票价、优惠换乘、累计折扣票价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鼓励推出适合游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计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建立与出行服务质量挂钩的价格制度。
(三)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
(1)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力度,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间。加快实施机非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相互干扰。按标准建设完善行人驻足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设施。在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规划建设步行连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系统。
(2)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步行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治理。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对“僵尸车”“废弃车”等车辆回收,强化用户资金监管。
(四)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
(1)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2)加强停车治理。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引导,高密度布设交通出行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进出城市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共享停车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