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产业深化国际合作。抓住中欧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签订机遇,鼓励企业围绕后疫情时代全球健康领域需求,深度融入国际生物医药产业链,开展国际研发合作与资源互补,推动临平优质产品走向海外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全球化投资策略,开展全球收购兼并重组;鼓励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企业探索建设一批跨境产业合作园区、原辅料生产基地等,实现重要技术、原料、产品的多元供应和弹性合作。
工程产业链国际精准合作工程
1.实施目标:
提升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实施一批产业链全球精准合作项目,推动临平重点细分领域拓展产业链全球布局,实现产业链基础能力提升。
2.实施重点:
(1)摸排区内企业断链断供风险,梳理形成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备份清单。
(2)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全球精准合作,重点发挥资本市场和产业基金对医药产业的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技术买断、合资等方式,招引产业链精准合作项目。
(3)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并购境外CRO机构、创新药研发企业、原辅料生产基地等,实现重要技术、原料、产品的多元供应和弹性合作。
(4)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资源全球配置,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国际合作研究中心、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布局全球精准合作海外节点。
(5)积极招引全球领军型医药企业在临平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缩短产业链协作距离,提升跨国协作配合度。
3.责任单位:
经科局、商务局、发改局。
(六)推动机制创新,开拓应用场景
1.推动体制机制先行先试。借鉴海南等地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经验,积极向上争取生命科技领域制度创新试点,打造相对宽松的创新制度环境。在深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基础上,强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探索,在鼓励医疗器械创新、集中生产、开辟注册证交易通道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依托浙江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集中监管平台,优化企业急需实验物资进出关服务机制,探索突破细胞、基因、蛋白质等生物样本资源流通制度。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分中心等资源,积极争取省、市下放更多行政审批平台资源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快速通道,帮助企业提升相关事项申报获批效率。
2.探索数字融合发展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消除阻碍“5G+”“人工智能+”“区块链+”生命健康等新模式发展的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审慎出台市场准入政策,建立新业态新模式容错机制,营造支持数字生命健康业态集聚的体制机制环境。探索生命健康领域大数据集成应用,加强诊疗急救、应急储备、科技研发、制造产业和服务业数据互通,鼓励开展诊疗系统定制开发、跨媒体辅助诊疗、美丽经济一条龙服务等多跨场景应用创新。重点支持CRO机构与创新型企业建立大数据联盟,共同探索公共数据、产业数据、实验数据的安全挖掘利用模式,鼓励在数字化药物研发、医药制造数字孪生、医药产业链协同等细分领域探索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与融合共享新机制。
3.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围绕全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共体改革机遇,在智慧医疗服务、智慧健康数字监管平台、居民数字健康档案、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化改造、慢病管理、第三方诊疗等重点工作领域,支持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优质产品服务开展试点应用。优化药品器械推广应用制度,积极推动区内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持自主研发产品申报首台(套)重大医疗器械和“浙江制造精品”目录,完善奖励、推广、采购使用等方面政策配套支持。
工程7临平产业品牌提升工程
1.实施目标:
持续强化生物医药与健康产品品牌培育,争创一批“浙产好药”品牌、“浙造器械”品牌、“品字标”品牌、出口名牌,打造适销对路的品牌体系。
2.实施重点:
(1)鼓励企业加强品牌打造,发挥品牌优势,推动创新产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引导企业积极拓展高端民营医院、基层和社区医疗机构、院外零售市场等渠道。
(2)支持本地企业加强与健康服务平台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开拓医药网络零售市场,打造符合新消费趋势的品牌系列。
(3)支持企业深拓国际市场,打造符合目标市场的品牌形象,加快实施制剂国际化营销战略,积极推动医疗设备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
(4)开展临平区整体“CXO”服务品牌和产业集聚区品牌建设,加强区域整体品牌的形象打造和宣传推介力度。
3.责任单位: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经科局、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强化规划实施协同配合,完善相关部门、镇街平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谋划和推进政策制定、项目落地、机制创新,强化对镇街平台专业化政策条款兑现的指导反馈,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探索制定分类考核目标,健全分类考评体系。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发改、经科、财政、规资、环保、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医保部门政策联动,进一步针对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优化用地、配套、金融、人才、科技等相关条款及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降本减负政策,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五减”行动。
(三)强化土地保障
合理布局新增工业用地空间,新增建设用地资源分配向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倾斜,保证重大项目落地。支持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鼓励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鼓励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及先租后售等方式供地、供应标准厂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强化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等指标权重。
(四)健全智力支撑
精准实施“鲲鹏行动”计划、“万人计划”、省领军型团队计划等各类人才工程,加快集聚高端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构建临床研究、数据分析、法规事务、质量管理等紧缺型、实用型人才队伍。完善以薪酬贡献、股权估值等为评价要素的人才认定机制,健全生物医药与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健全高层次医药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