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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持续开展危废专项整治

  持续推动“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通过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及时调度涉废企业库存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削减任务、细化考核办法,实现“政策有人落实、措施有人实施、责任有人承担”,确保危险固废存量切实得以落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加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库存处置,贮存设施周转的累计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开展危废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以企业自查、重点抽查及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综合开展,严格排查非法转移处置、违规贮存等情况,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有效预防环境风险;协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积极谋划医药园区中小企业、汽车城4S店危险废物处置问题,探索“分散贮存,集中收运”模式的可行性,解决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危险废物处置难和危险废物散而多的难题;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和宣传,选择一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企业,建设成为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示范场所,提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社会源危险废物的监管,降低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危害风险。到2025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三)加快提升固废监管信息化水平

  构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控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省内跨域转移计划网上备案管理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加强对危险废物跨市、跨省转移处置的指导和全程监督,依法依规规范转移行为,监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守法经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加强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监管,要求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厂内必须建设规范的固废堆场,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堆放,各堆放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危险固废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及时收运,并严格遵守转移联单制度。固废堆场和运输车辆都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粘贴相应的危险特征标识。加强危险固废跨行政区转移行政许可和监控,消除二次污染隐患。探索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程或第三方收集,彻底解决“小、散”危险固废的收集和处置难题。

  第三节 全面提升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开展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电磁辐射企业等辐射污染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可能受辐射影响的地表水、地下水的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水平。加强放射性废物、废弃放射源存放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工作的建设,全面夯实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积极构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提升辐射反恐应急处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区,废弃(退役)放射源做到100%收贮。加快推进辐射监测监控机构、队伍及能力建设,形成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测能力。

  第四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

  积极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推行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严格加强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钢铁、制药、化工、电镀、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防控监管,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开展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等,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椐。

  (二)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预案管理

  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预警预案管理。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辐射等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强化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的衔接工作,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石油化工等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三)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

  探索跨区域、多部门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和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探索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积极组织各类环境安全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提高跨部门联动的协调配合和应对能力。

  (四)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

  建立健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清单,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预防、应急准备机制和应急培训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决策支持系统和指挥平台,推动专业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市局专家库、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和网络化,不断提高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主体责任

  推动工业企业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工作,强化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第十章 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促进环保公众参与

  第一节 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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