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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严格落实“一带、两源、四廊、四片”生态安全格局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按照泰州市“三线一单”要求,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依法查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等行为,确保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空间,实行共同与差别化的管控措施。

  加强泰州长江高港段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按照泰州市“三线一单”中对泰州长江高港段岸线管控要求,对优先保护区范围内的岸线区段被港口、工业、城镇生活等占用岸线进行积极优化调整。对相关企业及中型港口码头进行违规装置的拆除,加强港口生态建设,严控船舶及港口污水的排放及固废、废渣的堆置。优化配置港区布局,清除与复绿小散乱码头。加强滨江绿地及生态廊道系统建设,大力保护修复沿江湿地生态系统。

  落实监督和监测机制。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理,明确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具体管控要求。提高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能力,依托卫星遥感、地面调查监测、公众举报等手段,加强全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测预警能力。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成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强湿地保护。禁止发展污染型工业,已有污染企业逐步搬迁,构建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加强湿地公园内旅游活动监管,积极探索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

  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全区生物物种资源调查,以重要自然湿地、森林公园等建设为重点,开展濒危物种拯救,最大限度保护物种资源;加强重要自然湿地、森林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流域生物多样性;建立生物多样性、生物物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定期编制并发布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报告。

  第三节 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力度,加快构建城镇绿化体系

  继续构建覆盖城乡的绿色网络和城乡一体的三级城镇绿化体系,重点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森林资源保护,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庭院等绿化潜力,进一步加大绿化造林力度;加强江河湖渠生态防护林营建,推进道路、河流和农田林网“三网”建设。突出中心城区增绿造绿,建设一批大型公共绿地,继续打造“10分钟公园绿地服务圈”。到2025年,全区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5.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第四节 积极开展“两山”基地创建,提升生态建设水平

  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模式。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惠民富民与绿色共享,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探索总结在绿水青山保护、金山银山转化、长效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的发展模式。

  第九章 强化环境风险系统防控,筑牢宜居福地防线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与管控

  (一)完善应急预警体系

  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重点建立国、省控断面水质预警体系、重要功能区水质预警体系、滨江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大气预警体系等,开展滨江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风险预警体系。

  (二)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定级、事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工作提供依据,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污染者负担原则,全面追究污染者的环境责任。

  实施环境污染修复与跟踪监测。依据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污染修复工作,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产生污染的相关单位实施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研究制定污染修复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环境污染修复。

  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认定与责任追究。依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理办法,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认定事件等级,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肇事单位的责任追究。

  第二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严格落实减量化措施

  以“无废城市”为目标,推进“绿岛”试点建设。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推进“绿岛”项目建设,打造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信息平台,实时跟踪明确固废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加强资源共享,提高治理效率。探索“绿岛”管理模式,以“绿岛排污许可证+合同”为主要管理模式,确认职责边界和治污义务,加大对“绿岛”项目的监管,每个“绿岛”项目将设置一个公示牌,公示牌上附“绿岛”排污情况二维码,随时接受监督。

  根据各类固废处置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倒逼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降低固废处置难度。持续推广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和化工、制药、电镀、电子等行业产生污泥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固废产生单位开发利用有利于降低固废产生的生产工艺、装备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推广实施循环经济,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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