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江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浦江县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浦江县财政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宏观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铁心过紧日子观念,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脱贫攻坚,强化以收定支,深化财政改革,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财政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1.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6年的16.6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0.03亿元,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与此同时,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36.02亿元、0.04亿元和19.28亿元,较2016年增长40.3%、300.0 %、8.4%,财政收入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
2.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聚焦重要民生领域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的财政倾斜力度,着力支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和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十项民生支出达到 145.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从2016年的67.4%提升到2020年的77.7%,支出比重逐年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支持三大攻坚战有力有为
1.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底数清、结构清、风险清、责任清”的总体要求,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债务实行全口径监测,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的风险预警,出台化债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真实合规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拨付7435万元,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和对口支援地区脱贫攻坚;完成黄宅镇八联村便民道路硬化、檀溪镇平湖村手工面加工基地建设等22个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累计拨付472万元。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制度,累计拨付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专项扶持资金2558万元,用于项目配套、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方面支出。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牢牢守住生态治理不反弹底线,助推我县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13.74亿元,支持城区排水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浦阳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垃圾分类处置等,建成全长17公里的浦阳江生态廊道。累计拨付3.8亿元,用于推进绿色公交、农村秸秆利用和焚烧控制、有机废气整治、美丽社区建设、“六城同创”等。
(三)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1.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积极财政政策,助力我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惠企政策逐条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共拨付各类涉企奖励扶持资金13.68亿元,增强企业获得感。高效运转通济转贷基金,修订《浦江县通济转贷基金管理办法》,拓宽通济转贷基金惠企覆盖面,惠及更多企业。调整公款竞争性存放综合评价指标,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倾斜。
2.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组建浦江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集团公司,通过有效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和处置工作,注入部分政府经营性资产,将重点项目转交给五大集团公司筹资承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放大效应,建立5亿元浦江县政府产业基金(母基金),完成对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投资。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推进城市建设、交通、水务、旅游、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防范财政风险。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成功促成小黄坛垃圾焚烧发电、四座污水处理厂两个PPP项目。
3.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累计拨付9.31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出“惠农转”业务,为涉农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出台《浦江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序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持续推进杭坪镇、黄宅镇、大畈乡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支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科技农业等新产业形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支农惠农培训,落实农业综合开发“3030”新农人计划,培养农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四)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1.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目标,确保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投入逐年增长。累计投入40.66亿元用于中小学等各教育阶段运转、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制定浦江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800元;将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100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200元,落实教育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覆盖。制定《浦江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补助力度。
2.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兜底力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至每人每月800元、170元。累计拨付资金1.5亿元,保障全县41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和示范性居家养老建设,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用餐全额补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高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资金32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拨付9312万元,支持被征地农民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全县271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有力支持健康浦江建设。保障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0-3岁儿童发育免费监测和筛查。拨付3.1亿元,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96元。制定医共体财政保障管理办法,每年补助医共体建设1000万元。
4.积极推动文化浦江建设。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建设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累计投入3.3亿元用于送戏下乡、免费开放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举办书画节,开展文物保护等工作。
5.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筹措资金81.41亿元用于全县小城镇综合整治、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公路及城市道路建设等项目,助推城乡绿色发展。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29亿元,开展村口景观建设、村庄池塘清淤、建筑墙体美化等,全面提升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