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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完善教育标准体系,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不断提高教育经费和资产使用效益,加强预决算管理,依法加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监审,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等收入,确保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发展。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发挥教育督导在考核评价、督导评估、数据检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促进督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对校(园)长任期内综合督导制度,健全督导报告发布、整改复查和问责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通过督导评价的结果应用,强化教育督导的导向和激励功能,实现教育向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迈进。

  (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责任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对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年度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与镇街之间协同,推动解决教育发展问题,完善规划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镇街和学校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

  (五)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规范有效实施。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建立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应急救援指挥及应急支撑保障体系,实现校车专业化、智能化统一运营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的良好环境。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强化“教育发展,全民有责”的观念,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推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第一、世界有名”医药健康名城贡献教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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