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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加强污水处理及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二氧化碳及甲烷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广农业生产低碳设施设备,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领域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

  建立可持续的林业增汇机制。坚持多层次增绿固碳,提高森林碳汇,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60万立方米。推进园林绿地增汇。优化造林绿化苗木结构,推广适合区域的高碳汇量树种。加强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及管护,建立林长制,严格保护森林,提升林业综合管理能力,完善林业固碳监测系统和评估机制。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完善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

  建立碳排放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双控”机制,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碳排放控制目标,制定碳排放控制考核评估体系。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

  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化碳减排,探索发展气候投融资,在未来科学城示范试点通过绿色金融政策保障,支持金融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绿色权益、气候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

  强化碳排放重点单位管理。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计划,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组织本区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发放、履约等工作。

  开展碳减排碳中和技术攻关和示范。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新能源利用、氢能、储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依托中国石油大学、百利时能源等高校和企业资源,在能源谷集中力量开展碳捕集与封存(CCS)相关技术研发,鼓励在区内开展工业碳去除的相关试验、示范项目,为昌平区提前布局工业碳去除技术产业链、提前利用CCS技术实现零碳排放创造有利条件。在未来科学城区域内探索创建“近零碳排放试点”项目,进一步打造碳中和园区试点;提供政策引导措施,鼓励区内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具有示范意义的碳中和实践;积极推进特色小镇、镇(街道)、社区(村)等开展低碳、碳中和试点示范。

  二、健全绿色生态空间体系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健全山区造林、平原育林、留白增绿等绿化体系,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完善平原区绿化体系及森林湿地网络,着力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空间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强化“两线三区”管控,推动减量提质集约发展

  强化“两线三区”管控。落实《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实施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全域空间管控,遏制摊大饼式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严格管理生态控制区内建设行为,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大力拆除腾退三条楔形生态廊道内的违法建设。深入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加强浅山区建设管控,严控增量建设和开发强度,继续推进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建别墅整治。加大非建设空间用地治理和土地腾退整治。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和绿化建设。严控城镇建设空间,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末,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7.3平方公里以内。

  (二)优化重要生态空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建立线形工程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机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落地。按照北京市要求,以人为干扰活动及其生态环境影响为重点,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制,确保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十三陵(蟒山)、大杨山、白虎涧三个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通过规划审批固化整合优化成果。

  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加强城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增公园绿地建设过程中,注重植物物种选择的多样性,尽量采用乡土植物物种,适当增加城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保护,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原生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格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严格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提高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

  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动态更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制定昌平区“三线一单”管控实施方案,确保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严控开发建设,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

  (三)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深山区生态保育和浅山区生态修复。充实生态空间,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实施封山育林2万亩;开展浅山区荒山造林、台地造林、拆迁腾退地造林和废弃矿山修复5000亩,实施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到2025年末,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8.5%。加强废弃矿山治理,到2025年,全区生产矿山全部关停并实施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质量,加强北部山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完成重点公益林抚育2.5万亩;提升森林质量,完成森林健康经营19万亩。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完成5万亩天然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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