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赣州市委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坚持不懈“攻项目、整环境、提效率”,全面塑造“红都今朝更好看”发展形象,聚力打造“两地五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瑞金新篇章。
主要预期目标是:GDP增长8.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实际利用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增长9.5%以上,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9.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节能减排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扩大需求,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在扩大有效需求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全面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
攻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实施八大行动工程建设类重点项目231个,新开工项目116个,竣工或部分竣工投产项目192个,完成年度投资226亿元。建成瑞金机场,加快瑞梅铁路、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建设,推动景鹰瑞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着力破解用地、用林、用能等问题,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保驾护航。紧跟国家政策方向、资金投向,主动对接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上抢占先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消费推进市场回暖。持续推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深度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新改建沙洲坝、壬田、武阳等乡镇商贸中心,培育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万合广场夜间经济集聚区。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促产业转型助消费升级行动,丰富智慧商业、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促消费活动,更大力度发放电子消费券,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装下乡等活动,全面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推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13】,优化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及末端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信贷资金更多投向本地实体经济。
抓招商强劲发展势能。坚持招大引强,成立招商服务公司,推动产业招商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招商构链图,建立招商项目库,深入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重点区域,扎实推动“瑞商回归”。深入开展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乡贤招商,试行重大项目落地重要贡献重点奖励,巩固扩大招商引资项目“月月签”成效,浓厚招商引资氛围。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全流程”跟进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深化“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力争引进超100亿元项目1个、超50亿元项目2个、超20亿元项目5个、超亿元项目30个以上。
(二)聚焦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大力度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奋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引领区,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扎实开展财税管理、普惠金融等改革,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深化农业农村“三改合一”改革【14】,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探索“政府+乡村发展公司+社会管理”运营机制,持续推进乡镇“一级财政”试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力争营商环境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加大“放管服”力度,深化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让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成为政策兑现主渠道。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赣服通”“赣政通”迭代升级,实现更多事项“一次办”“网上办”。探索“无证明大厅”“无证明城市”审批模式,推动“政务审批服务”向“审批提前介入”转变,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工作前置。树立审慎包容的柔性执法理念,实行“首次不罚或首次轻罚”“整改后不罚”,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15】监管,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深化政企圆桌会议和企业特派员机制,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16】,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