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美丽会昌建设,以更强担当呵护绿水青山
全力抓好环境治理。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高质量完成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进工地扬尘、工业废气、城区油烟、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确保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内。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稳步推进县城绵江、湘水、贡水综合治理工程,力争过境断面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保持国家Ⅱ类以上,确保一江清水入赣江。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监测治理,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有序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力争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
倾力提升生态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启动南部片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巩固提升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成效,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渔业执法亮剑行动、幸福河湖建设,高标准推进湘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和农村水系治理工程,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会昌样板”。常态化抓好森林资源保护、松材线虫病除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6.1万亩,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24亩,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环境提升,加快实施贡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协同攻坚体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分类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坚决守护好会昌的绿水青山。
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⑯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力争建成绿色工厂10家,争创国家级绿色园区。培育壮大“生态+”产业,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合理控制能耗总量,坚决遏制“两高”项目⑰。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抓好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工作。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引导绿色出行。
(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以更实举措提升幸福指数
强化民生保障。加大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办好65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延续减负稳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优先就业,力争年内新增城镇就业22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8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920套,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筠门岭、西江等一批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居家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85%以上。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落实青年保障政策。
优化公共服务。坚持教育优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第三幼儿园、公办托幼机构年内竣工投入使用,第五、第六幼儿园和第三中学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建设,加快推进第七小学、珠兰职高部能力提升、会昌中专续建、和君职业学院(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第六小学,启动西江中学和麻州初中整体搬迁,高标准建设技工学校,加快打造赣南东部特色教育高地。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和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二期)、新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中医院建设,完成右水、洞头等5个卫生院建设并投入使用,扎实推进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和“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加快打造赣南东部特色医疗高地。推动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加快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推进城市书房建设,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程,推动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乡村、进学校,提升科普公共资源供给能力。
创新社会治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自建房、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优化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和民兵力量结构布局,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工作责任制,深化“三调联动”⑱,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会昌,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
(八)做到党建质量过硬,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
铸牢忠诚之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恪尽法治之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⑲决策机制,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让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加强审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