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厦门科学城。大力推动高端创新机构集聚发展,汇聚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打造高水平创新集聚区。完善科学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拓展发展空间。高标准建设能源材料、生物制品省创新实验室,筹建海洋省创新实验室,支持“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设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
(二)着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深化“益企服务”专项行动,打造现代化产业高地。
做优做强支柱产业。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围绕打造万亿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巩固拓展集成电路、计算机通讯、新型显示、软件信息等产业优势。发展机械装备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航空维修制造、电力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壮大商贸物流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打造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发展特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新兴海洋生物科技、数字医疗等领域,保持创新药、高端医疗仪器设备等行业领先优势。聚焦光电信息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增强新材料对先进制造业保障能力。打造以锂电池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生态,推动光伏、储能等多领域齐头并进。扩大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节展效应,加快影视、动漫游戏等产业放量提质,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等未来产业,大力支持前沿技术研究、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密切跟踪前沿科技趋势和颠覆性技术方向,动态更新和扩展未来产业版图,构筑未来竞争新优势。
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定不移大招商、招大商、大员招商,优化招商工作统筹推进机制,提高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发挥商协会作用,拓展链主招商、央企招商、基金投行招商,积极搭建境内外招商网络,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龙头企业以及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落地,全流程全要素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链长制”,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作用,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产业链生态,积极培育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推进区域供应链一体化。加快布局境外物流配送基地,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机制,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三)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坚持内外需同步发力,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着力扩大内需。充分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加快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发展体验式、策展型等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会展消费、文旅消费与体育消费,持续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规划和产业布局,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扩大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快金砖创新基地建设,拓展金砖国家及“金砖+”务实合作,积极探索全球发展倡议地方实践。深化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发挥“丝路海运”“丝路飞翔”及中欧(厦门)班列优势,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国家交流合作。推动厦门自贸片区和数字自贸区建设,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建设高效畅通开放通道。提升海陆空港枢纽功能,高水平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和智慧港口建设,拓展内外贸航线,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提速厦门新机场建设,拓展洲际航线,打造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福厦高铁建成通车。
推动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打造外资外贸外经联动服务平台,加快布局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推动工贸一体化,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中小微企业保订单、拓市场,拓展吸收外资新渠道。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做好援藏援疆援渝等对口支援工作。持续推进闽宁协作,力争将闽宁镇打造成为全国东西部协作示范镇。
(四)着力强化改革攻坚,激发现代化建设新动能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加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规则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聚焦政务服务、招投标等领域,持续补短板优服务,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完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
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探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区域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发展数据等要素市场,在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实施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把绩效贯穿在预算和政策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全面清理优化低效资金和政策。统筹资金、资产、资源,运用“财政+金融”方式,转变产业扶持投入方式,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TOD、EOD等模式推进城市综合开发,推动城市建设投资基金扩面提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发展。完善民生事业分类保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资金竞争性分配,促进公共服务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