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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地下 3.28 3.72 3.29 2.93 2.58 2.26

  总量 13.76 17.41 13.58 11.09 9.14 7.85

  遂昌县 地表 27.73 36.09 26.56 21.48 18.76 16.66

  地下 5.42 6.27 5.30 4.77 4.29 4.03

  总量 27.73 36.09 26.56 21.48 18.76 16.66

  松阳县 地表 13.64 17.67 13.36 11.10 8.90 7.86

  地下 3.59 4.03 3.58 3.14 2.89 2.63

  总量 13.64 17.67 13.36 11.10 8.90 7.86

  景宁县 地表 22.34 27.92 22.26 17.80 13.83 12.86

  地下 5.12 5.77 5.18 4.52 3.90 3.66

  总量 22.34 27.92 22.26 17.80 13.83 12.86

  全市 地表 191.13 238.17 189.48 151.71 120.66 108.85

  地下 43.90 49.99 43.91 38.59 33.75 31.63

  总量 191.13 238.17 189.48 151.71 120.66 108.85

  综上所述,“十四五”规划期间丽水市最大年用水量为1.17亿m3,占丽水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0.61%;占20%、50%、75%、90%、95%等设计频率下水资源总量的0.49%、0.62%、0.77%、0.97% 、1.07%,所占比例较小。

  因此,“十四五”规划期间,丽水市水资源量能够满足生态工业发展需求。

  (八)聚焦改革创新,营造优质服务新环境

  深化涉工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主动适应新经济变革,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深化适应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的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为企业办理业务跑腿“做减法”。全面推进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工业项目100%按“标准地”供地。推行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一次不用跑”,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地”项目推行“承诺制+代办制”。加强批前服务、规划设计指导、中介免费代办和联审联评等,进一步压缩一般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全面实行区域能评、环评+区域能耗、环境标准,探索工业项目多评合一、结果互认,落实区域环评改革。建立企业协调帮扶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机制,全力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业企业办证“先证后核”模式,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

  2.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分配以及税收优惠等与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资源加快向优质企业、优势区域集中。实施土地效益倍增工程,到2025年,平台投资强度、研发投入、经济密度、税收密度均实现倍增。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建立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创新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水资源、数据等要素市场化、差别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探索开展“飞地”人才项目标准地、“标准厂房”等新模式。

  专栏15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

  按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公开公示的A、B、C、D四类评价结果,建立九大差别化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实施差别化税收机制。2021年底前,A、B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免100%、80%,C、D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优惠。加强对 D 类企业税源风险管理。

  ◆实施差别化用地机制。优先支持A、B类企业的用地需求,鼓励C类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造,对D类企业审慎新增土地供应。

  ◆实施差别化用电机制。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优先安排A类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D类企业不得参与。实行有序用电时,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电需求。同时,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电价政策的同时,扩大差别化电价实施行业范围。

  ◆实施差别化用气机制。实施工业企业差别化天然气价格政策,在现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基础上,A类企业减收0.03元/立方米,对D类企业的用气价格不予优惠。

  ◆实施差别化排污机制。对A、B类企业在排污权指标保障、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D类企业在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中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限制。

  ◆实施差别化创新要素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对A、B两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建设各类开放创新创业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A、B两类企业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实施差别化金融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A、B两类企业予以重点金融服务保障。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简易流程优先为A、B两类企业提供“亩均保”融资担保服务,原则上对“亩均保”企业给予信用担保,担保费按原标准的50%收取,优惠部分由当地财政予以补贴。对A类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80%补贴。A类企业优先列入政府产业基金储备库。

  ◆实施差别化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企业亩均效益挂钩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支持A、B两类企业申报和享受财政奖励奖补政策,A 类企业当年享受财政补助比例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10%;D 类企业原则上不予补助,倒逼其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按地方综合贡献比例奖补、“一企一策”、税费减免、上级补助等事项不适用本条。

  ◆实施差别化服务保障机制。A类规上企业由市、县领导重点联系服务。对A类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的就医、子女就学给予倾斜。

  专栏16 土地效益倍增工程

  加快推进“五未用地”处置管理和工业用地用途变更大排查、大整改,持续推进“低散乱”工业企业整治提升,探索建立“先租后让”土地使用制度,通过“腾笼换鸟”和“僵尸企业”处置,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本级开发区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全市开发区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的出清,到2025年,平台投资强度、研发投入、经济密度、税收密度均实现倍增。

  3.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深化“三服务”,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365”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全方面、全天候、全链条服务。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企业数据大脑建设,将大数据引导政策模式覆盖企业发展的全周期;推进企业码和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迭代升级,创新用码模式,通过政企互动、银企互动、企企互动,实现政策直通、网上直办、融资畅通、供需对接。

  六、实施保障

  围绕“十四五”生态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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