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管理更精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城区网格化管理,引导居民关注支持城市建设、参与配合城市管理;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弃管小区引入物业企业,让群众享受优质服务。继续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新增亮化景观5处,让城市夜色更具魅力。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发挥“五大领域”执法队伍工作合力,推动城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让家园更生态。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战役”,围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深入查不足、找短板,严整治、防反弹,坚决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谋划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县域内118座废弃矿山的修复整治再利用。强化农村规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统筹推进“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确保河湖、森林、土地等资源永续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利用比例,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还田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五)立足补短板、增福祉,推动民生保障再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强化疫情防控。持续强化边境、交通卡口、社区村屯、公共场所、巡逻管控、各类“哨点”、重点部位7道防线,切实守住“国门、城门、家门、店门、单位门”,不断织密“外防输入”安全网;围绕增强“六项能力”,持续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打造排查流调、核酸检测等专业队伍,提升疫情常态化防控水平,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优化医护服务。完成县医院信息化、精神病院异地搬迁等项目建设。继续实行“县聘乡管村受益”人才政策,为基层储备医疗人才。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制度并建设智慧医院,实现挂号可精准预约、就诊不重复排队、专家能固定选择。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让百姓少跑腿、少垫资。巩固“健康促进县”成果,确保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2%。
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兑现“五零承诺”,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五色”研学德育实践模式,提升素质教育水平。强化“县管校聘”,促进城乡教师有序流动,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提升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五送”服务活动,带动更多群众创业就业。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努力做到“人人有事干、人人有钱赚”。做实乡镇、社区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确保困难人员应纳尽纳。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的2547名脱贫人口帮扶政策稳定。
在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的同时,2022年,县政府继续承诺办好12件民生实事:
1.投入1.8亿元,实施2022年鸡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投入5889万元,实施北外环及德胜路延长线建设项目。
3.投入3147万元,实施16个农村路桥改造项目。
4.投入2600万元,实施幼教中心和秀园小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5.投入2433万元,实施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6.投入2300万元,实施净水厂附属管网改造项目。
7.投入2273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8.投入1696万元,实施新一中道路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9.投入1357万元,实施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10.投入1000万元,实施秀园街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投入821万元,实施德胜沟惠民小区段治理项目。
12.投入400万元,开通鸡东至柳毛高铁站公交专线。
(六)立足守底线、保安全,推动治理成效再提高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织密安全防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煤矿领域安全,强化分类监管,对煤矿实行包保专盯,严防生产煤矿“三超”作业等违法行为,严禁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严打停产矿井私自开工、非法盗采;督促煤矿企业落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加快推进“四化”建设进度,力争二级以上标准化煤矿达到5个。围绕“十查十治”要求,紧盯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逐步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让群众吃得更放心。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铁腕整治交通违法乱象,让百姓出行更安全。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力争达到二级测试标准,逐步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的指挥体系。
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体系,整合基层服务和执法力量,深化“智慧安防+合成作战”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维护和谐稳定。紧盯房地产等信访矛盾多发易发领域,及时分析研判,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打击非访、缠访、闹访行为,努力营造“不重访、不乱访”的信访生态。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