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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2.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自主选择、科学分类、平稳过渡的原则,全面实现现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严格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落实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诚信办学的有关措施和差别化政策体系,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探索基金会办学模式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举办者变更行为。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制定《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支持教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二)推进管理科学化

  33.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各学校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积极建立和完善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学校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试行校长职级制。支持组建社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鼓励学校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34.着力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教育性文件制定和教育行政裁量行为,健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校。依法加大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组建教育执法大队,健全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和体制,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期组织有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建立教育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升教育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扩大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积极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提升中小学依法治理水平。

  35.强化教育督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修订完善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细则,完善督导体制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更好行使职能。发挥“繁昌区名督学工作室”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加强教育工作督查考核,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健全同级权力机关监督机制、司法监督机制、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监察审计。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专项督导与随访督导,促进学校办学规范化、特色化。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机制,建立学校办学信用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专栏13:管理科学化工程

  推进落实省中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积极落实省中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稳妥推进中高考综合改革。举办高考命题与应考系列专家讲座,指导初高中课堂教学,有效实现初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更加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落实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分类考试录取考生成为主渠道。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实行校(园)长资格准任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

  教育精细化管理行动计划:深入推行“政府主导、学校自主”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释放办学自主动能,到2025年基本形成“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的精细化管理体系。

  (三)加强教育开放合作

  36.加强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化繁昌教育境内外交流与合作,鼓励更多学校与境内外优质学校建立伙伴关系,完善双向交流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和开发具有符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教育合作交流项目。推动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境进修学习计划,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多元化、开放化,多渠道吸引区外优秀教师、科研人员来繁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实施长三角教育合作先行计划,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南京都市圈教育合作年度计划》和《合肥都市圈年度合作计划》,加快教育交流合作。

  37.扩大教育开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健全教育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引进合作办学项目,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境内外高水平职业学校开展深度交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开放水平。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国际化的特色课程。支持教育互通和国际学校间交流,改进中外人文交流,规范中小学参加出国(境)夏令营等活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合作,建立友好学校,开展互动交流,全面提升繁昌教育的影响力。

  专栏14:扩大教育开放工程

  长三角教育合作先行计划:推进和长三角地区名校在教学、教研、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促进区域教育全面发展。探索与省内外名校合作办学,争取长三角地区名校或教育机构到繁昌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

  “走出去”战略:结合繁昌教育的比较优势和特色,打造若干以徽文化、皖南文化及人字洞远古文化、繁昌窑青白瓷文化为主题的繁昌品牌项目,搭建对外交流平台,推动徽文化、皖南文化及繁昌品牌项目与世界优秀文化和国内先进文化交流互鉴,促进跨境、跨界、跨区域、跨文化的协同创新。

  七、全面优化育人环境,彰显教育发展新风貌

  (一)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

  38.推进美丽校园建设。建立健全“美丽学校”创建长效管理机制,以优化、美化、净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打造形成一个完整理念体系、一套管理制度、一个文化特色活动品牌、一个优雅自然环境,推进全区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打造特色鲜明、人文和谐、绿色自然兼备的美丽校园。推动繁昌区域学校挖掘自身文化底蕴,以反映学校特色的“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形成一个完整办学理念体系。各校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时代要求的管理制度,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为学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各校打造一个文化特色活动品牌,推进“一校一品”创建,营造全新校园文化育人氛围。全力抓好全区校园建设标准化、校园管理数字化、校园环境艺术化“三化”目标,夯筑一个优雅自然环境,将“教育观”、“绿色观”、“艺术观”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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