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十四五”城市住房
发展规划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
项目名称:《宣城市“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
委托单位:宣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城乡规划乙级
证书编号: [皖]城规乙19号
工程编号: C-1-21-报批稿
项目负责人:赵海霖 工 程 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 刘腾飞 工 程 师
卢明军 助理工程师
董一鸣 助理工程师
校 对:赵海霖 工 程 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审 核:万 照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审 定:杜 念 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目录
前言 1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2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3
二、“十三五”住房发展回顾 5
(一)居住空间逐步拓展 5
(二)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5
(三)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6
(四)改善性住房需求显著增加 6
(五)开发建设规模稳步增长 7
(六)供销比例基本平衡 7
(七)供地节奏总体平稳 8
(八)人才安居稳步推进 9
(九)“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总结 9
三、发展形势分析 11
(一)发展机遇 11
(二)面临挑战 12
四、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总体思路 14
(三)基本原则 15
(四)发展目标 16
五、“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主要任务 19
(一)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 19
(二)推进住房高品质发展 21
(三)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23
(四)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23
(五)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24
(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26
(七)构建合理住房空间布局 27
(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33
(九)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35
六、年度实施计划 38
(一)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38
(二)棚户区及老旧小区建设计划 38
七、规划实施保障 40
(一)加强组织协调 40
(二)完善评估机制 40
(三)做好宣传引导 40
(四)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40
附图1 住房发展项目分布图1
附图2 住房发展项目分布图2
附图3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布图
附图4 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布图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宣城市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着力谋划“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规划建设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宣城市“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对落实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促进宣城市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要求各城市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任务;加强对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的统筹与指导,合理安排住房供应规模、时序与布局,努力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资炒房;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序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宣城市房地产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中办发〔2019〕5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8〕11号)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建城〔2020〕62号)
8.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16〕63号)
9.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21 号)
10.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建房规〔2020〕22号)
1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安徽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建城〔2020〕62号)
12.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1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