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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芜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 指标体系。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芜湖市“十四五”指标体系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大类17项指标。

  芜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35 34 约束性

  (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8.3 87 约束性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0 0 预期性

  (6)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66.67 省下达 预期性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0 预期性

  (8)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化学需氧量 — 【5058】 约束性

  氨氮 — 【238】

  氮氧化物 — 【7874】

  挥发性有机物 — 【2752】

  (二)应对气候变化

  (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省下达 约束性

  (1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 19.48 省下达 约束性

  (1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省下达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 省下达 约束性

  (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4)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0 省下达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5)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6)森林覆盖率(%) 25.84 27.3 约束性

  (17)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不减少 约束性

  ① 【】为5年累计数

  三、全面擘画人民城市建设新篇章

  (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岸线等保护力度;深化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青弋江、裕溪河、龙窝湖、奎湖等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惠生联圩生态公园等项目建设;系统实施堤防加固、岸线治理、水系整治、生态护岸和环境工程,维护重要水体生态系统健康。

  构建多层次生态廊道。构建“一带两片多廊道”保护格局,“一带”为沿长江湿地生态保护带,加强长江洲岛和江滩的生态保护,持续开展沿岸绿化造林,保护长江及其岸线的自然生态;“两片”为江北和江南丘陵山水生态涵养片区,重点维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自然生态功能,加快森林抚育和矿山修复,增强生态涵养能力;依托青弋江、青安江、峨溪河、黄浒河等河流及其串联的湖泊水库,建设沟通长江和江南、江北生态涵养片区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提升重要生态屏障功能。以生态保育为目标,提升南陵西部、繁昌区以及无为市西北和西南山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构筑芜湖市“西北山水生态屏障”和“西南山水生态屏障”;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和提升,加强生态屏障区天然林保护,完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保护和恢复河湖湿地和河流水系,进一步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形成具有更高生态价值和更强影响力的生态源地,为城镇化建设和区域生态平衡构建安全屏障。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监测网络,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稳步提高物种丰富度;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协助省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农田、渔业水域、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研究制定芜湖市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风险评估及快速反应体系;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加大南陵凤丹、繁昌长枣等保护力度,鼓励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现代林业示范区;加大扬子鳄、淡水豚、细鳞斜颌鲴等保护力度,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法规规章,不断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并与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衔接;稳步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探索建立统一执法机制,逐步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二)打造最美生态江湾

  深入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严重促”行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开展全市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协同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抓紧抓实“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协同铜陵、马鞍山推进长江干支流、左右岸、江河湖库治理,突出抓好治污、治岸、治渔,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果,确保长江水质稳优向好,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强化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拓宽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场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筑坝围堰等生态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长江违法事件智能感知能力,实现“一张图”式全要素综合管理模式;坚持绿色底线理念,以长江及龙窝湖湿地、黑沙洲、天然洲、曹姑洲等滩涂湿地、江心洲、滨水带为重要载体,构建沿江水生态保护带。

  持续推进长江岸线绿色廊道建设。持续开展长江两岸绿化造林行动,强化以水土保持,农田林网和堤岸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岸线治理和景观提升改造,建设江堤景观风貌区、生态湿地风貌区、滨江滩涂风貌区,打造沿江景观带;开展受损湿地和江滩的保护修复,完成沿江两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打造长江十里江湾,百里绿廊。

  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禁捕后渔民生计保障跟踪调研,切实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破坏禁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和渔获物交易行为;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机制,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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