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宁波市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数字经济提质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慈溪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面临形势与发展基础
(一)面临形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数字科技革新作为第四次产业革命核心组成,仍处于进阶迭代阶段,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之后,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技术加速突破,正深刻影响全球产业分工和经济结构调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我国数字经济进入提速换代的蓬勃发展期,中央提出要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快建设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后疫情时代数字消费需求爆发式增长,数字融合成为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重要力量。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实质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为区域协同发展创造新空间。
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经济优化发展。浙江作为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正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十四五”时期,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将占GDP半壁以上江山,进入高质量发展的2.0阶段。数字化改革强调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技术对治理体系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将助力抢占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基础
慈溪市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国县域经济信息化试点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基础扎实。2020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15.71亿元,同比增长15.6%,高于GDP增速10.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76%,在省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数(包括区)中列全省第15位、宁波第3位。
通信网络设施较为完善。通信及宽带网络普及度较高,截至2020年底,移动网络用户量达到215.15万户,4G用户数达到191.5万户,5G基站数达到1188个;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72.41万户,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2780Gbps。
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企业上云工程深入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市上云企业累计达9271家,入选省级上云标杆企业14家。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稳步提升,稳居全省前六、宁波前二。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776.58亿元,总量和增速位居宁波前列;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7.8亿元,位居宁波大市前列。列入国家首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市(县、区),拥有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创建单位3家、宁波市级农业电商示范镇村13个。
数字产业化加速发展。慈溪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多年位居宁波前列。2020年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1.73亿元(88.17亿元,含杭州湾),位居宁波第2(第1,含杭州湾)。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累计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42.2亿元(含杭州湾),位居宁波第3。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增长,助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数字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宁波市级部署要求,慈溪智慧应用系统建设突出本地特色亮点,在涉企服务优化、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成效明显,涌现出一系列“慈溪做法”“慈溪样板”。公证E通、“一件事”改革等创新工作得到推广;智慧城管、微项目微自治等9个服务案例入选省级以上优秀案例,其中国家级案例5个,慈溪市数字治理、数字惠民水平不断提高。
数字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投入比重逐步提高,截至2020年底,工业企业R&D投入占地区GDP比重达到3.2%。创新体系不断完善,慈溪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数达2475件(4213件,含杭州湾)。产业链高端人才队伍体系逐步形成,全市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引才工程人才28人、宁波“3315计划”人才(团队)86个、慈溪“上林英才”计划人才(团队)206个。
慈溪市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实现“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以下困难和挑战:数字经济规模有待提升,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数量相对偏少,平台辐射型企业带动不够,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不高。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数字技术领域高端研究机构较少,企业数字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核心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弱。数字人才仍较为短缺,缺少对普适性、复合型数字经济人才的吸引力,从事数字经济的高层次人才在数量、结构上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制造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总体部署,落实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实施浙江省、宁波市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数字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为主线,着力提升数字驱动新引擎,着力打造数字化转型新样板,着力培育数字产业发展新动能,着力塑造市域治理新优势,加快建成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长三角创新发展区、浙江省大湾区城市治理数字化先行区,为把慈溪打造成为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改革引领,争先领跑。抢抓数字化改革机遇,发挥数字化改革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化改革先行引领带动数字经济跨越发展,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在全市、全省、全国争先领跑。
创新驱动,融合赋能。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重要作用,以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激发经济新活力和治理新效能。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范标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优化配置数据、技术、资本等要素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基础先行,安全保障。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强化数字经济基础支撑。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三)发展目标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