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压实乡镇党委政治审查把关责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全面深化“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严格落实党员“十条红线”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动农村党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健全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健全领导干部包村走村机制,建立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项目清单、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任务清单,形成书记带头、班子领衔、全员压上的工作格局。
常态化开展对标评比,经常性开展工作调度,持续营造从严从紧的工作氛围。
三、深化四治融合建设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强化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政审机制,对不合格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坚决依法依规撤换。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围绕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维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等内容,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和宣传教育工作。
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面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村务。
2、广泛开展基层协商工作
健全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原则,大力开展民主协商治理实践活动,探索群众“说事、议事、主事”的有效形式,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筹、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动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监督村务公开,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创新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评议会等协商形式,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农村协商议事制度和运行机制。
3、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权利,做好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提升村民委员会的服务能力。完善和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加大服务与支持力度,优先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完善农村各类合作组织民主决策、财务监管、股金设置、盈利分配等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经营、行业自律与监督管理,推动农村各类合作组织实现跨越发展。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来源,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
通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强法律普及宣传力度,丰富法治宣传内容。从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法律内容着手,定期开展宣讲活动。
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路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平台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培育农民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真正使农民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正当权益、推动法治建设。
推进普法教育队伍建设,优选法律优秀人才加入普法宣讲组织,保障宣传效果。
2、不断强化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完善乡村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农村执法队伍职业素养。
加大执法力度,充分保障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村级事务的顺利实施,防范化解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潜在的风险。
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保证执法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公开,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3、持续完善法治体系
引导农民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参与村级治理、维护自身权益、反映利益诉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所等法律型和服务型相结合的基层组织,抓好抓实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志愿点建设。
通过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入村、优选法律专业大学生村官等方式,优化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4、重点推进法治创建
深化“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到2025年,实现乡村法治阵地全覆盖,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法治乡镇创建率达到100%、民主法治村创建率100%。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建立新时代道德激励与失德约束机制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和睦、诚信、扶持、孝爱等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不断创新,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2、大力发扬乡贤文化
深入挖掘传统乡贤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挖掘传统乡贤的文化内涵,帮助村民树立正确价值观,重塑乡村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吸收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参与乡村治理中来,利用社会贤达的威望和经验、学识和专长承担起村级事务治理的重任,注重构建乡贤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融合的文化治理体系,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
3、积极培育道德模范
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评比活动,充分发挥身边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培育团结互助、扶困济贫、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氛围。建立德治示范村,积极宣传乡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向上向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