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巩固与拓展市校、校企合作成果,加强合作机构绩效管理,进一步拓展延伸合作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充分发挥浙江大学龙泉创新中心、中国计量大学龙泉科创中心、浙江农林大学龙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龙泉创新中心、丽水学院龙泉研究院等市校合作机构作用,力争每年完成市校合作项目60个以上,争取省级以上立项项目8个以上,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50个以上。
(四)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建实工匠培育平台
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建立“产业导向、行业主导、政府监督”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以龙泉中等职业学校、龙泉青瓷宝剑技师学院等中职院校为依托,打造工匠培育平台。引进企业技术骨干和产业领域专家参与教学工作,培育龙泉工匠,储备产业高技能人才,打造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每年为企业培养产业技能人才1300人以上。深化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企业“订单式”培养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内就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进“耀星计划”“天青计划”人才培养工程,定期开展人才学历提升班,提升汽车空调、青瓷产业、宝剑产业工匠的学历,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双向发展渠道,不断完善技能评价制度。
(五)汇聚高端创新资源,建优创新创业平台
加快谋划龙泉市科创双创园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推动双创载体、双创动能、双创主体、创业带动就业、双创投融资、双创生态“六大升级”。引导科技型企业入驻双创园,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新动能。实现企业有需求、政府有服务,企业有创新、政府有激励,企业有成果、政府有奖励的良性循环。不断优化双创生态环境。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多样化、多层次、社会化、专业化的双创服务生态体系。
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撑。协同整合科技、人才、生态工业、剑瓷产业等扶持奖励政策,探索跨部门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结合龙泉发展特点,形成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体系和经验,探索突破一批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建立科技创新“精准供策、刚性施策”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金流向科技创新,多方投入助力科技创新发展;有效调节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向、规模,真正发挥其放大、辐射效应,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撬动作用。
四、大力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
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是龙泉创新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实现龙泉高质量绿色发展重要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十四五”时期,要着力破解制约因素,优化企业生存环境,健全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形成“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创新雁阵梯队,建立大中小创新企业融通的生态群落。
(一)实施领军企业上市零突破工程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聚力壮大创新型领军企业队伍,切实加强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创新型领军头部企业。“十四五”时期,聚焦“三大一新”产业领域,发挥大企业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实施领军企业上市零突破行动,支持优质创新型领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引领抢占全国乃至全球价值链高端,带动龙泉产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十四五”期间,培育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争创省创新型领军企业1家。
(二)实施科技创新“三清零”工程
强力实施科技创新“三清零”工程,狠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到2025年,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报、研发机构设置和研发活动“三清零”。鼓励企业申报高质量专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抓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载体;持续深化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落实研发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后补助、研发风险分担等激励措施,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5%,累计建成省级企业研究院13家以上(其中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33家以上,争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家、丽水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1家。“十四五”期间,累计选派工业科技特派员50人以上,实施科技项目80个以上。
(三)实施科技企业提质倍增工程
加速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高成长企业、独角兽挖掘培育机制,重点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聚焦精密智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制造业集群,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实施产业链、创新链高度融合工程,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构筑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建立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动态储备库.遴选种子企业入库。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00家、丽水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4家、丽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培育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以上、省级星创天地1家以上。
五、倾力实施创新成果集聚行动
(一)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支持“三大一新”重点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改革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深化市校合作创新机制,至2025年市校共建创新载体达到8个。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向大院名校要技术、向技术市场要技术等途径,引导企业一方面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市场体系,将自己的产业端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至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1.6亿元。
(二)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繁荣技术市场,进一步深化网上技术市场,开通科技成果网,实行线上线下融合运行模式。培育多元科技中介网络,集聚一批技术交易、咨询评估、科技金融、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力争到2025年达到15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站式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扶持入驻中介机构打造技术服务创新联盟,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同时鼓励中介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提升专、精、特、新服务能力。每年举办产学研项目洽谈对接会4次以上,引导和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探索技术经理人职称改革等新培养模式和激励政策,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