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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 以大数据促进智能监管

  丰富医保监管手段和方式,推动基金监管系统、智能审核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发展,发挥医保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与丽水市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系统工程的数字化监管效益。

  (四) 以规范化提升借力监管

  拓展第三方借力监管范围,引入第三方公司全程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对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监管,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 以体系化推进信用监管

  建立与市信用办等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探索建立医保信用曝光平台,将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将医保失信机构、人员在局网站等平台进行曝光。

  (六) 以协同化强化全民监管

  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监督、公安刑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信息互通、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浓厚的打击欺诈骗保氛围。

  (七)以严格执法强化震慑监管

  出台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办法,同检察院等建立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职能长效协作机制,与法院等建立信息互通和追偿协作机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严厉处罚违规定点医药机构与涉嫌骗保人员,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作用。

  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统一监管范围,配合参保地加强备案管理,积极落实就医地监管责任,规范医疗行为。与兄弟省、市医保经办部门协同配合,调阅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医院与病史情况,排查异地就医零星报销异常情形,共同防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五)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

  围绕我市“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医疗保障领域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构。

  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基础建设。多平台推动实现医保信息化建设。构建医保互联网服务平台,构建完善数字化、智能化医保服务管理体系和全渠道、全业务、智能化的医保数字服务供给体系。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从人工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推动医保业务、数据、治理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高效协同。运用医保大数据有效监控异地就医行为、线上的医保移动支付行为,不断优化医保结算政策,支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搭建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实现参保人员在线申领、在线验证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救助补助项目费用结算“一站式”办理。加强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为全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DRGs付费、医疗保障业务、基金、政策大统筹提供数据保障。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的人员和队伍建设。加强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系统业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建立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与技术服务商的合作和规范管理,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在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强化信息化过程中信息安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逐步完善信息安全相关制度,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参保人员个人数据保护,防止泄露个人隐私。同时,联合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规划医保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措施,为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标准化体系,不断促进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以“雷锋式”医保服务理念引领,奋力打造“最便捷的医保经办城市”。完善业务经办、医保事项、稽核体系标准,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提升同城通办率。开展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价工作,促进第三方机构规范服务。加强与新时代医保经办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经办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精准高效。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完善诚信办理模式和容缺受理机制,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经办服务信息化、便民化,促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制改革。顺应数字化改革趋势,积极推进数字医保经办服务体制改革,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制度流程与新科技技术相结合。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病历、电子票据应用,积极开展人脸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建立完善医保经办互联网服务大厅,实现全时域全领域信息化、电子化服务。促成经办服务部门合作,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交互机制,实现服务对象精准识别、精细服务。紧贴老年人需求特点,加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紧跟国家省级部署指导,创新医保经办服务体制机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落地应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实现电子处方网上流转,探索网上竞价配送机制,优化参保人员就医体验。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专栏5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

  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建立完善业务经办、医保事项、稽核体系等标准,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加强智慧化数字医保建设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云+中台”应用架构和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四横四纵”框架体系要求,积极参与构建“一个平台、两端服务、三套体系、四层支撑、五类资源、九大应用”医保信息平台,贯彻实施全省统一的方便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药品追溯、预算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使用、支付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三)推进“互联网+医保”线上经办服务大厅建设

  完善“互联网+医保”线上结算管理新服务模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人脸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推动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互享。建立以参保、就诊、购药、异地就医等支付结算信息为纽带的数字化医保档案云,汇聚整合形成参保人全生命周期,省内外全域参保、就诊信息的个人“医保云档案”,实现个人医疗保障信息全周期、全方位动态管理。

  夯实医保基层基础,促进“四位一体”建设体系化。持续做好以“市-县-乡-村”服务网络为依托的“四位一体”医保经办体系建设,推进经办服务下沉,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便捷度。构建经办服务大厅在县、经办窗口到乡镇(街道)、经办服务到村的县以下医保经办服务线下窗口服务体系,实现经办服务规范一致化、事项办理标准一致化、经办信息系统一致化,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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