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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4.实现残疾人数据互通。推进残疾人信息区域联网互通,实现残疾人智能证与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照的信息融通、功能互通,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数据与残疾人服务数据通联。加快打造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残疾人办事、出行等服务体验。

  (八)提升嘉兴温度,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1.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嘉兴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导则》,形成全市各领域各行业无障碍建设的统一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温暖街坊、禾城驿站、未来社区、美丽村镇等内容,与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开展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深化全国无障碍环境县、镇、村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65个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达到95%以上。创建“九水连心”、城市街道、交通接驳、公园绿地、公共卫生间、城市家具等无障碍生态城市环境,推进各类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大提升。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及体验活动。

  3.提升无障碍环境生活品质。全面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楼道、进家庭活动,统筹考虑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安装,组织实施残疾人周边环境的无障碍改造,配发无障碍辅具。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投入标准,拓展覆盖面,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500户以上。

  4.推进信息无障碍普及服务。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各级“两会”直播加配手语翻译,实现县级以上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全覆盖,提高电视节目配播字幕和手语翻译比例。加快各级政府和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同步实现政务信息发布无障碍。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九)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

  1.健全权益保障政策。修订《嘉兴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支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

  2.强化普法宣传服务。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政策法律培训,促进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2000人次以上。推动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

  3.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解决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对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救助服务。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

  4.完善信访办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各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实现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十)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残疾人工作发展基础。

  1.深化残联领域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充分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清廉残联建设,着力培育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深化“三服务”,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完善残疾人工作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度。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各类功能区残联组织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依托村(社区)网格设立残疾人小组,实现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3.完善残联专门协会。健全完善市、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完善孤独症人员及亲友协会管理。通过单列或联建的方式成立镇(街道)专门协会。市、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成立功能性党支部,每年召开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专门协会等机制。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4.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优化市、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结构,推荐残联理事长担任同级人大委员或政协常委,市、县两级残联落实“两名挂职副理事长、一名兼职副理事长”的配置要求;重视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市残联领导班子和县(市、区)残联至少配备一名残疾人干部。选优配强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按规定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推进公益性岗位安置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切实当好广大残疾人的娘家人、贴心人。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残疾人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残疾人服务项目。

  (三)加强规划督导和监测评估。市政府残工委制订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组织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市政府残工委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终期效果评估,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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