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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区公共交通“十四五”规划

  3)流量采集系统

  基于目前湖州市公安部门已经在公交站台上安装了一些监控摄像头,并上传到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中心对视频进行计算机视觉和深度数据采集,收集各个站点、各个时间段、各条线路的乘客等待人数、等待时间、站台人数等基础数据,并集成进湖州市公共交通综合调度系统,为后期的线路调整、线路新增、线路取消以及乘客投诉等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同时也可以与车载监控视频数据进行校核,从而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可用性,为公交大数据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第8章 湖州辅助公交发展规划引导

  8.1 出租车的发展规划引导

  8.1.1 功能定位

  根据湖州市城市交通系统发展方向,对于短距离出行应鼓励采用慢行交通方式,而非采用机动化出行方式。因此,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益补充,湖州的出租车应定位为服务于中等距离出行。此外,出租车具有方便、快捷、服务面广和个性化等特点。因此,出租车将为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社会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出行服务,例如旅游商务、公务及部分通勤等出行需求。同时,出租车还将为普通社会群体提供特殊(紧急)出行的需求。

  8.1.2 经营模式

  出租车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北京模式”、“杭州模式”和“温州模式”。三种经营模式分别以企业经营为主、以第三方服务为主和以私人经营为主,它们的优缺点情况如下表。

  表8 1 出租车经营模式优缺点情况

  经营模式 优点 缺点 突出问题

  以企业经营为主 1、专业化程度提高 1、权责混乱 产权不明晰

  2、企业知名度提高 2、公司垄断经营权

  3、管理更合理 3、司机承担所有风险

  4、管理更具人性化 4、行业监管困难

  以第三方服务为主 1、组织方式上做到公司化 1、公司规模小、结构松散 不稳定因素

  2、公司管理力度小

  以私人经营为主 1、适合出租车独立性特点 1、行业监管困难 行业监管困难

  2、产权个体司机收入较高 2、从业人员素质及服务质量不一

  综合分析各城市的实际情况,可知公司化经营模式权责利明晰,能提供良好的服务,行业发展稳定。目前湖州市刚完成出租车第三方服务经营制度的改革,在短期时间内,保持以第三方服务为主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加强安全、服务宣传教育。而国家交通运输部要求全国各地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第三方服务制。可见,公司化经营是大趋势。结合对现有的各种发展模式的分析和湖州市出租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建议在未来逐步采用以企业经营为主的发展方式。

  8.1.3 站点规划原则

  为提高城市道路的畅通性,降低出租车上下客对道路运行的影响,保障出租车乘客上下安全,考虑到城市用地的可能性和功能的层次性,规划将出租车上下客设施分为三级,上下客平台、上下客区域及上下客站牌。

  上下客平台是给出租车专门设置的平台,能够解决出租车上下客时造成的道路拥堵情况,一般主要设置在大型的枢纽站、对外枢纽和一类接驳点(城市重要对外交通枢纽,包括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等)处。

  上下客区域是给出租车专门设置的平台,能够解决出租车上下客时造成的道路拥堵情况,一般主要设置在商业聚集区、城区中间人多路窄的路段和二类接驳点(多种公交方式换乘的公交枢纽点,轨道——常规公交换乘点,轨道——中运量换乘点,中运量——常规公交换乘点)处。

  上下客站牌是在主要道路上,结合周边业态及公交站台,设置的出租车上下客站牌,配套出租车上下客站牌标志,遮雨候车棚等设施。

  8.1.4 发展策略

  1) 总量控制,规范化运营

  整体协调乘客、运营者和城市交通三者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鼓励运营企业通过合并扩大规模,减少出租车运营企业数量,减少利益主体,保障出租车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如错开高峰时段交班等)。

  2) 强化监管,加速智能化、信息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出租车经营权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加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现有出租车智能调度平台利用率,开通出租车“电召”、“网招”服务,有效的控制出租车的空驶率,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安全、舒适的服务。

  3) 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设立专项基金,并把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 优化残障人士的打车服务

  主要是针对残障人士专门使用的车辆,由政府进行车辆补贴,保持相同定价,增加无障碍出租车的推广,为残障人士的出行予以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对无障碍出租车企业的隐性福利补贴力度,比如对此类企业多加宣传,提升企业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给予企业足够的精神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无障碍出租车的优先服务对象是湖州市的残障人士、老年人、孕妇、病患者等行动不便、需借助轮椅出行的特殊人群。在满足特殊人群出行预约服务的情况下,可作为普通出租车为市民提供服务。

  在服务与安全方面,加强驾驶员针对残障人士的特殊服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惠及更多的弱势群体,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5) 优化老年人打车服务

  首先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电召服务能力,鼓励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空驶待租期间,有效保障扬召需求。加强公益性巡游出租汽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和相应资源投入,充分发挥95128等电召服务电话作用,整合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提供电话预约或即时叫车服务,提高电话接线率和响应效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组建“爱心车队”“雷锋车队”以及“志愿者车队”,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对有相对固定用车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务。

  其次是鼓励重点场所提供便捷叫车服务。应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置出租汽车侯客点、临时停靠点,依托信息化技术提供便捷叫车服务,引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及时响应,更好地为老年人等群体出行提供便捷服务。

  最后是完善约车软件针对老年人的服务功能,增设方便、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通过更加简化的手机约车操作流程和更加清晰的手机约车软件界面,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网约车的操作难度。同时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探索开发客服热线语音接单、后台下单、线下结算等功能,为老年人使用网约车提供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最后鼓励有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精准施策,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派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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