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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

  四、美丽城镇建设2.0版专项行动

  (一)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深化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行动,持续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推进城乡绿道串联成网。积极打造美丽农居、美丽村庄,建设园林城镇。

  (二)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

  围绕“康美千岛湖”和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在汾口镇、威坪镇率先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美丽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形成城乡融合的全域美丽新格局。建成5个以上省级美丽城镇样板,积极创建全省美丽城镇建设示范县。

  五、美丽乡村3.0版专项行动

  (一)农村住房改造

  “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农村住房改造7000户,深化落实“带方案审批、按图纸施工”制度;加强风貌管控,免费提供图纸修改服务5000次,农民建房施工过程逐步由人防向技防转变,实现农民建房物联网远程监控全覆盖;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匠开展继续教育,提升工匠整体素质;推广装配式农房等绿色节能建筑。

  (二)美丽宜居示范村

  “十四五”期间,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建委的工作要求开展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的申报和创建工作。

  (三)传统村落保护

  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市建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六、绿色建筑现代化专项行动

  (一)全面完善新型工业化建筑体系

  围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战略,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扶持培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从引进人才、资质升级、创杯拿奖、拓展域外业务、疏通融资渠道、建筑业仓储和厂房建设、引进优秀建筑总部企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抓手,打击承包单位违法挂靠和出借资质、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现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建筑业环境。深化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将企业市场和现场行为统一纳入信用管理,深化落实企业信用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联动机制,市场准入要体现“择优诚信”原则,市场与现场联动中要充分体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企业市场行为因素,真正实现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有机结合,维护建筑业市场竞争有序,严格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物联网建设运用,实现政府、企业、施工现场三级平台联动,纳入监督管理的施工工程全部安装施工现场可视化管理系统,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继续推广使用门式脚手架、承插式支撑架系统等新型安全技术措施,提升工地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全面打造花园式建筑工地

  继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监管,扩大辅助支撑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广质量安全科技应用,打造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和文明工地,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永久性责任牌制度,规范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强化建筑业质量通病防治,努力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强化工地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按照施工工地“七个100%”要求管理,落实落细湿法作业、渣土覆盖、洒水保洁、净车出场、联动在线监控等管控措施,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监测和治理工作。每年争创县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20个,市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6个。严格落实分账管理六项机制,推进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下降。

  (三)全面打造智慧工地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全面打造智慧工地。在工地物联网监管平台、扬尘在线监测、实名制信息采集考勤、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等信息化应用的基础上,试点引入人货梯安全监控装置、深基坑安全检测系统、智慧联动喷淋应用、智能火灾探测装置、智能烟感探测装置等新型智慧管理手段,逐步构建了覆盖“政府、企业、项目”三级的智慧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纳入到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勘验和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内容,并作为建设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全面打造绿色建筑

  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全面实施预拌砂浆和混凝土绿化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建设科技相关新兴产业和新技术推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竣工能效测评、建筑用能监测、建筑能耗统计。不断提升建筑节能综合管理能力,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星级等级要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完成省市任务目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人防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一)强化组织指挥建设

  1、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按照“平战结合、平时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调整完善人防联合指挥体系。强化县级人防指挥机构,分步有序启动社区人防指挥机构建设,打通人防组织指挥最后一个节点。每年组织人员疏散掩蔽防护演练,提高市民的自救互救技能。加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理顺指挥协同关系,规范指挥程序,明确指挥职责,构建平战一体、指挥顺畅、联合高效的人防指挥体系。

  2、优化指挥场所建设

  与时俱进升级县级人防基本指挥所和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保障指挥场所高效运行。

  3、推进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

  有序推进千岛湖镇社区和临战疏散人口对口接收安置乡镇人防工作,着力在机构队伍、疏散掩蔽设施、防空防灾知识普及等方面有所作为,至“十四五”末,千岛湖城区50%以上社区开展人防规范化建设。

  4、修订人防行动方案

  着眼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斗争准备,修订完善人防行动方案,2023年完成县级人防行动方案的修订,2025年千岛湖城区所有社区和三级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完成人防行动方案修订工作,完善各项保障计划。

  5、配套建设人口疏散设施

  结合新一轮人防方案修订,调整疏散地域和对口疏散方案。结合人防专项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建设至少1个以上由人防部门掌握随时可用,能满足200人以上基本生活需求的综合应急疏散基地,形成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相结合的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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