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现代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以交通网络通畅便捷、信息咨询便利高效、如厕干净无障碍等内容为重点,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切实改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道路、步行道、停车场、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消防安防、应急救援、信息服务设施等。建设“快进慢游”旅游交通体系。深化“厕所革命”。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推进3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乡村旅游点等在主要公路沿线标识设置。推进特殊群体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矛盾调解中心建设,试点推广旅游执法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协同模式,努力实现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到2025年,4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游客中心设置矛盾调解室。
专栏5 深化“厕所革命”
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公厕管理维护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第三卫生间建设步伐,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做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线路、车站等场所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从厕所实际使用场景出发,加强智能科技应用,提高厕所的卫生和舒适程度,A级景区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率达到100%,实行“一厕一码”智慧旅游厕所管理。完善厕所管理评价制度,提升旅游公厕服务能力,开展文明用厕宣传教育。到2025年,高等级旅游厕所比例达50%以上,建成示范性旅游厕所5个以上。
专栏6 自驾车旅居车服务
顺应自驾游快速的增长趋势,发挥杭州“山清水秀村美”的生态优势,以集散中心、重点景区、特色乡村为依托,深化“醉美杭州自驾车系统工程”,到2025年,建成自驾车、旅居车营地5个左右,集观景与游憩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驿站10个,4A级及以上景区新能源充电桩覆盖率达100%,形成网络化的营地服务体系和完整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产业链条。发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产业。
3.探索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大力发展都市旅游,促进夜间经济,着力提升西溪天堂旅游综合体、文三数字生活街区、黄龙商圈、蒋村商圈等,实施文体场馆景区化工程。抓住“后疫情时期”数字消费新机遇,开发云旅游等数字旅游产品,推广沉浸式体验型数字前沿产品。加大人文挖掘,促进人文消费融合发展。到2023年,创成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区。
专栏7 夜间旅游
提高夜间旅游消费供给能力和质量,培育夜间旅游消费新热点,探索形成夜间旅游西湖模式。积极发展夜间演艺、城市夜场灯光秀、24小时书店、特色风情街、美食网红店、文创集市等夜间经济业态,集聚“夜游、夜购、夜演、夜娱、夜宵、夜读、夜展”等夜间消费活动。精心策划组织一批“小而精”的地方戏曲、电影、歌剧、音乐、读书会等文化休闲活动,满足不同年龄层级的夜间消费需求。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夜间开放,鼓励开发“文博场馆奇妙夜”夜间体验项目,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延长开放时间,打造时尚化、亲民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形成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夜间旅游演艺精品,优化一批夜游景区景点。加快夜间消费场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夜游交通网络和道路标识。建设宋城、环双西、龙坞等1-2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四)实施三个“重大计划”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需求侧管理,高水平推进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梯度培育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力争培育3家龙头企业、5家成长型企业、10家小微企业。努力引进1-2家国际饭店业50强、国内旅游集团20强品牌落户我区。积极推介遴选优秀旅游企业(含项目)申报国家系列扶持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非旅游企业资本转型投资旅游业,建设、改造城市大型旅游休闲街区,建设高品质旅游度假区,投资生产、生活型乡村休闲农场。支持文创、电商等企业研制、生产和批发经营旅游商品。
2.实施旅游惠民计划。鼓励弹性作息,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提供惠民举措。鼓励全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对周五下午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以及交通费、住宿费减免等优惠措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可按规定采购旅游相关服务,推动旅游消费活力释放。
3.实施现代旅游营销计划。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树立现代营销观念,对客源市场进一步细分。坚持深耕拓展周边市场,重点突破中程市场,吸引远程市场。加强境外媒体营销,借助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高位推进“亚运旅游”营销,深入宣传西湖区文化旅游。把握移动互联网时代特征,加强政府、旅游行业、媒体等紧密合作,组合传统与新媒体、公众与行业媒体、信息与电商媒体,形成旅游营销媒体体系。到2025年,国内游客数和入境过夜游客数有明显增长。
五、保障措施
(一)财税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利用旅游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数字旅游场景创新、成功创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4A5A级旅游景区、精品民宿、微改造示范点等给予支持。鼓励区文旅集团加大对文旅项目的投资力度。
(二)金融扶持政策
建立西湖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担保、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功能。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利用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质押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转让、风险投资、PPP等方式融资。扶持优质旅游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进改善旅游消费支付便利性、丰富消费信贷产品等工作。
(三)土地供给政策
强化规划引导和用地空间保障,将旅游项目新增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指标。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旅游项目优先予以用地保障。探索通过点状供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盘活存量资源等方式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完善闲置用地盘活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将“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旅游业。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和农民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可以自行或与企业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和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俗民宿、休闲养老、创意办公、乡村旅游等活动场所。通过加快确权登记、清产核资等措施,支持行政村对村级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自主开发或引进企业联合开发文化旅游等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